乌梅丸方

乌梅三百枚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十六两 当归四两 附子六两(炮去皮) 蜀椒四两(出汗) 桂枝六两(去皮) 人参六两 黄柏六两

右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纳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伤寒,热少,微厥,指头寒,嘿嘿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病者手足厥冷,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也,此为亡血,下之则死。

伤寒,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不可灸之。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