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服用法

服用法,就是中草药的内服和外用方法。

外用的,一般用于外科、伤科、针灸科、以及眼耳口腔等疾病,应用方法很多,如灸法、敷药法、洗浴法、吹喉法、点眼法、温烫法、坐药法等。内服法,有汤、丸、散、膏、露、酒等,适应范围较广。由于内服法的“汤”剂,在临床应用上最为广泛,而且它的服用法对于药物的功效、病情的需要都有着重要的关系,所以这一节着重介绍“汤”剂的服用法。

“汤”剂的服用法,又可分为煎药法和服药法,前者是在将药物煎煮成汤药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后者是在服药时必须注意的方面。

(一)煎药法:首先关于用水问题,以清净而无杂质的河水、井水以及自来水为宜。入煎以前最好先用冷水将药物淹设并略高一些,浸泡半小时后再煎。

其次关于火候问题,需要根据药物性质而定。如气味芳香、容易挥发的花叶类药物,一般须武火急煎,煮一、二沸,即可服用,否则煎煮过久,可能丧失药效;如滋腻质重,不易出汁的根或根茎一类药物,一般须文火久煎,否则没有煮透,浪费药材。

关于煎药时间,一般药物煎煮15~20分钟左右。但是对于一些矿石贝壳类药物,如石膏、珍珠母、生牡蛎等不易出汁的,就需要先用水煎15~20分钟,然后再加其它药物同煎,处方时要注明“先煎”或“先入”。另外,还有一些含挥发油的芳香药物,如砂仁、豆蔻等久煎容易丧失药效的,就应该在其它药物将要煎好时,再放入煎一、二沸,处方时要注明“后下”或“后入”。

其它方面,有些粉末或小粒的种子类药物,应该“包煎”,即用布包起来煎煮,以免烧焦或使药汁混浊;有些药物需要“另煎”或“另烊”,如人参、阿胶等,再冲入煎好的药汁中饮服;有些药物不必煎煮,如芒硝等,只要将药汁冲入溶化后即可服用。

(二)服药法:首先关于服药量问题,一般每天一剂;病情严重的,如急性病发高热等,可以考虑每天服二剂;至于慢性疾病,也可一剂分二天服用,或隔一天服一剂。每剂药物一般煎二次,有些补药也可以煎三次。每次煎成药汁250~300毫升,可以分头煎、二煎分服,也可将二次煎的药汁混合后分2~3次服用。

其次,关于服药时间问题,一般每天服药二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或下午一次、临睡前一次,在吃饭后2小时左右服用较好。但也有认为病在上焦的适宜于饭后服,病在下焦的适宜于饭前服。至于驱虫药最好在清晨空腹时服用,治疗急性病症就随时可服,不要拘泥规定时间。

关于服药冷热问题,一般应该在药液温而不凉的时候饮服。但对于寒性病症则需要热服,对于热性病症则需要冷服;真热假寒的病症,用寒性药物而宜于温服,真寒假热的病症用温热药而宜于冷服。

所有这些,都必须根据病情灵活处理。

【文献摘录】

《本经》:「病在胸隔已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已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

《本草纲目》:「若发汗药,必用紧火热服;攻下药亦用紧火煎熟,下硝黄再煎,温服;补中药,宜慢火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