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化”--中医科研的致命错误:“肾的研究”的剖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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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2

提要 用西医生物医学的观念、理论、方法,把中医作为被研究的对象,在“西化”中对其进行改造,是近半个世纪中医科研工作的主流。而在中国的当代,把自然科学中物质的特殊属性、结构和形态的学说,作为生命科学领域的绝对信条和唯一标准,是造成这一错误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医“肾的研究”具有其代表性。通过剖析该项研究中自设跳板、阉割在先、弃中就西、欲西非西、实验不实、假说更假、殃及池鱼等一系列问题,证明“肾的研究”已经使自己陷于不能自拔的重重矛盾之中。事实表明,以政治性的信念和方式,作为中医学术发展指令性的方向、道路和方法,是铸成这一错误的另一根源。它与20世纪早期苏联科学院对待孟德尔、摩尔根遗传学说的错误,性质完全一样。时至今日,已经给中医学术造成了致命的创伤。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地澄清错误、复兴中医,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肾的研究”(包括肾虚、肾阳虚、肾阴虚等)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该课题首先从肾阳虚入手,提出中医的肾阳虚病人在西医上有“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兴奋性低下现象”。以后,该课题还围绕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甲状腺、性腺三轴内分泌系统,进行了长时间的研究。数十年里,它被捧为中医科研的样板,在国内影响颇大,至今仍误导着中医科研的方向。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中医界开始有人对“肾的研究”所代表的科研思路及方法提出了质疑。陆广莘教授曾经说过:要“中医研究”,不要“研究中医”。他的意思是,从中医自身的实践和理论出发,为丰富和完善中医的科学研究叫“中医研究”。而“研究中医”则是无视中医既有的理论和实践,把中医学术体系作为用西医的观念和方法来进行研究的对象。最近,杨维益教授在他新出版的《中医学--宏观调控的功能医学》(香港 秋海棠文化企业出版发行,2001年6月30日初版)中,针对“肾的研究”先声夺人地指出:“中西医结合在理论上的研究是不成功的,我们应当要重新考虑”。“几十年的光阴,多少人的努力,流水般的金钱……如果仍旧坚持既往的做法,不断向无底洞交学费,中医科研还会有光明的未来吗”?

从读杨教授新作那一天起,就使我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对中医科研进行彻底、认真的反思,尽快走出误区,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回避的当务之急。为此,本文依据《肾的研究》一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年1月第2版)和1990年5月初版的《肾的研究(续集)》,从自设跳板、阉割在先、弃中就而、欲西非西、实验不实、假设更假、殃及池鱼、大道不孤等8个方面,对“肾的研究”做一些初步的剖析。

自设跳板

《肾的研究》一书一开头,便收录了他们自己所写的“祖国医学有关‘肾’的历代文献综述”(以下简称“综述”)一文。这是一篇曲解“肾”藏象含义的“综述”,是为自己预定的实验研究自设的一块跳板。

“综述”在引言中说:“在脏象学说心、肝、脾、肺、肾五脏中,尤以肾为人体最重要的器官,称为‘先天之本’。由于肾的作用特殊,通过临床实践,‘肾’与‘命门’的理论逐渐发展,致‘肾’的地位远远超出其他脏腑,而有主宰生命的概念”。意在言外,似乎在“远远超出其他脏腑,而有主宰生命”意义的这一个“肾”上,只要“研究”出“结果”来,甚至就可以“主宰”着中医的一切了。

一、“肾”藏象含义的曲解

为了表明该研究的“继承性”,“综述”对秦汉时代、汉唐时代、北宋时代、金元时代、明代关于肾的论述作了阐述。

毋庸讳言,春秋-秦汉时代是中医理论的奠基和成熟时代。《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难经》等经典医著,都成书于这一时期。所以这一时期的理论架构,至今仍然是中医理论最基本的内容。从脏象的角度,“综述”根据《内经》的论述,把“肾”的作用概括为9个方面:出伎巧,藏精,藏志,主生长、发育、衰老过程,主骨生髓、通于脑,其华在发,主耳,开窍于二阴,合于三焦、膀胱。“综述”对“肾”的疾病,概括为11个方面:为恐,劳力、入房伤肾,盛怒伤志、恐惧伤精,聚水为病,为欠、为嚏,腰脊病,腹大、腹胀,色黑齿槁,厥冷,发无泽,经脉之证。应当说,这些概括与《黄帝内经》的精神大体一致,与当代通用的高等中医院校教材第一版至第五版的《内经讲义》、《中医学基础》、《中医基础理论》关于肾的表述也完全相同。

然而对于“肾的研究”的研究者(以下简称“研究者”)来说,“综述”的真正目的并不在这里。研究者为了说明历代“对‘肾’的认识看法不一,直至明代才基本达到统一”这样一种观点,在“金元时代”和“明代”的两节中,断章取义地把当时部分学者对于“肾”与“命门”的争论,歪曲为“肾”理论“达到统一”。这当然不是事实。

第一,金元时代和明代,注释《黄帝内经》的专著近70种,其中包括对后世颇有影响一大批医学名家。如:刘完素、罗天益、朱丹溪、滑仁伯、汪机、孙应奎、徐春甫、马元台、吴昆、张景岳、赵献可、李士材、王九达等。他们这些在《黄帝内经》研究上富有见地的医学巨匠对“肾”的阐释,才能称得上“主流”。

第二,清代注释《黄帝内经》的专著170余种。诸如陈士铎、柯韵伯、姚止庵、汪昂、张志聪、高世拭、徐大椿、薛生白、魏荔彤、黄元御、沈尧封、陈念祖、章虚谷、陆九芝、周学海等名家,他们对“肾”的认识同样始终如一,绝无二致。

第三,明代时关于“肾”与“命门”之争,其核心是藏象的“有形”还是“无形”的争论。现在看来,那是囿于“片面的形态实体观”,对藏象概念的一种困惑,或一段走出困惑的插曲。澄清“肾主真阳”、“命门主真阴”之争的实质后,还是《黄帝内经》原来的“肾”。明代之前不存在“看法不一”,明代的争论与什么“统一”也风马牛不相及。

第四,如上所述,从当代高等中医院校各版教材来看,也说明“综述”关于“肾的认识……直至明代才基本达到统一”之说,不是中医学术的历史事实。

第五,研究者所推崇的肾主“真阴真阳”之说,在《黄帝内经》关于“肾”的藏象功能所主里,早有明示。肾主藏精、主水、生髓主脑,即所谓真阴;肾出伎巧、藏志、主生殖发育、司二便,即所谓真阳。所以,“真阴”,“真阳”和“肾阴”、“肾阳”,原本是以肾的藏象含义为基础,对自身的功能所主在属性意义上的划分。况且,中医所讲的五藏,每一藏的功能所主皆有阴阳之分,不独肾才如是。每一藏的功能所主和所主功能的阴阳属性,是统一的,是藏象内容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而且,人身之阴阳、各脏之阴阳、脏腑之阴阳、气血之阴阳,其含义各不相同。必须在功能所主的前提下讲阴阳,阴阳才有其特定的含义。

第六,离开了肾的9个方面具体的功能所主来讲阴阳,就将肾本来丰富、具体的含义,简单化、抽象化了。抽象化的肾阴、肾阳,作为肾的功能所主的具体含义被冲淡了;冲淡了功能所主以后再谈肾阴、肾阳,也就将肾的本来含义简单化了。“综述”中“肾的地位远远超出其他脏腑,而有主宰生命的概念”,正是把肾的含义简单化、抽象化以后,研究者产生的一种错觉。试想,心为全身的“君主之官”,脾为人身“后天之本”,肺为“相傅之官”、“气之本”、“主一身之治节”,肝为“将军之官”、主全身气血之通调。如此,五藏中的每一藏都是“主宰生命的概念”。这当然也不是中医藏象学说的原意。

二、关于“肾”的“病证”

研究者为了给以后的“证候群诊断模式”找到跳板,在“综述”中,列入了《黄帝内经》以及历代关于“肾”的“病证”一项。稍一留意,便可以看出其矛盾重重。

第一,中医病名的确定的原则,与西医不同。总括起来,大体有两方面:一是以综合性的病机命名;二是以典型的临床表现命名。这里的“病证”二字,是病机的含义,还是临床表现的含义呢?

第二,中医的临床诊断,是对疾病发展的各个阶段上,具体病机的判断。因此在中医诊断的全过程里,病名只是为诊断提示的题目而已。而证候是疾病的临床表现,病机是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根据或本质,故病机判断才是中医临床诊断的核心或最终目的。也就是说:证候是疾病的表象,不是疾病的本质;尽管表象反映着本质,但表象绝不等于本质;只有通过对表象取精去粗、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分析,认识到病机之后才算抓住了疾病的本质。所以,张仲景在其《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所有各节的篇名都是“辨××病脉证并治”这一种形式。其用意就是要突出“辨证求机”的一个“辨”字。具体来讲,肾病的病机有阴、阳,寒、热,虚、实,表、里之异,这是肾病临床诊断的关鍵。“综述”淡化关于肾的病机诊断的意义,而突出临床表现的诊断意义,这不符合中医辨证求机的本来原则。

第三,研究者在其后的诊断里,把肾病分为肾虚、肾阳虚、肾阴虚三种,而“综述”中却将“肾病”以及“肾阳虚”和“肾阴虚”的“病”和“证”,不加分辨地混在一起。这种做法,从《黄帝内经》到当今的大学教材里,都不曾有过这样的先例。

基于上述,这一“综述”存在着三个问题。其一,它离开了上及《黄帝内经》,下至当代大学教材中关于肾的一致论述,丟掉了中医理论中肾的全面、真实性。其二,该综述结尾部分的“历代‘肾’的病症”表,充分证明了作者以含混的“病症”形式来代替肾的藏象、病机的主观倾向性。这一点,研究者在其后已有证明。其三,文献综述的基本要求是,综述者必须忠实于既定时间跨度之内的全部文献。“综述”带着“有色眼镜”或个人的既定想法,假文献综述之名而达到演绎自己既定想法之实,那就失去了文献综述科学使命。

按照文献综述的基本要求,该“综述”不能称之为文献综述。这一点,研究者肯定明白。因为研究者的目的是要借着这一篇“综述”,通过对文献随意剪裁、诠释的做法,把自己的既定想法演绎为科学模样的“假设”。这样,才可能借着这种模样,冠冕堂皇地把中医的病机诊断进一步演绎为“证候群诊断模式”。上述两个曲解是为这样的目的而做的一种铺垫,或是为下一步自设的一块不可或缺的“跳板”。

阉割在先

迈过了自设的跳板,“肾的研究”就开始对中医的肾大肆阉割。继“综述”之后,研究者通过“异病同治的物质基础--肾虚”一文,推出了一个“证候群诊断模式”(亦即“症候群”)的“肾虚诊断标准”。尽管这个“标准”在其后“肾阴肾阳中西医结合辨证论治原则的初步探讨”和“祖国医学‘肾’的研究总结”二文中有所“修改”,但“证候群诊断模式”丝毫没有改变。

所谓“证候群诊断模式”,就是以一组证候为“指标”,见到这组相应的证候,便可以对疾病做出诊断的一种形式。

经过几次修订的“1978新试行肾虚辨证标准”首先规定:只要具备腰脊酸痛、胫酸膝软跟痛、耳鸣耳聋、发脱枯悴、齿摇稀疏、溺有余沥或失禁、性机能失常(梦遗、阳萎、滑精)7项中的3项,就可以诊断为“肾虚”。然后,再见到“主要标准”畏寒肢冷、面目虚浮、舌淡胖嫩苔润3项中的2项,和“次要标准”夜尿频多、便溏溺清、脉微弱迟3项中的1项,就可以进一步诊断为“肾阳虚”。这个“标准”貌似简单明了,实则是对中医的肆意阉割。

一、阉割了中医的病因病机学说

如前所述,中医的“辨证”是针对疾病过程中表现的证候,依据病因病机的理论,通过综合性辨析,以认识疾病病机的思维过程。所以说中医基础理论中的“病因病机”理论,是中医临床辨证的根本依据。照研究者的诊断模式,见到几个主要证候和几个次要证候组成的证候群,便可以给这证候群直接贴上具有病机含意的肾虚标签。这就意味着,中医的辨证以求机,从此可以改变为见证便知机了。由“辨”到“见”,表面上仅一字之差,但是它不仅违背了“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的基本哲学原则,更重要的是把中医的病因病机学说从临床诊断中彻底阉割了。就是说,“见”到一组“证候群”,便可以对疾病做出诊断。那么“辨”就是多余的了,由此,“辨证”所依据的病因病机理论也同样是多余的了。可见由“辨”到“见”这一字之变,便轻而易举地使中医学的发展史倒退了两千五百多年,一步退回到《黄帝内经》之前的随证(随机性)治病时代。这时候,表述病因病机的名词术语,其含义和词性也随之变异。蜕变成替一组证候群命名的一类异名词。

二、阉割了中医的藏象经络学说

病机学说是以藏象经络学说为基础的。病机学说被阉割以后,五脏六腑,精、气、神,十四经、十五络,及其相互之间联系、关系的一系列学说,自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医学理论,是对人的生命过程和防病治病的规律性的总结;而这些规律性的总结,更是临床诊断治疗的根本依据。象“证候群诊断模式”那样,见到一组证候群,就可以对复杂的疾病做出诊断。那么临床看病就变得象手持着彩票、眼望着揭示屏幕对奖券一样--只要认识几个字,谁都可以对号入座当中医大夫。如此,汗牛充棟的中医典籍,读书万卷的中医学家还有什么用处呢!其实,作为中医生理学的藏象经络和作为中医病理学的病因病机被阉割之后,中医也就寿终正寝了。

另外,联系到“综述”一文中“‘肾’的地位远远超出其他脏腑,而有主宰生命的概念”的说法。肾“主宰”生命,则同样“主宰”五脏六腑;而肾有真阴、真阳,则肾阴、肾阳便是人的生命“主宰”。如此,整个中医理论,就剩下一个肾,一个阴阳。当全部的中医理论到头来只剩下一个肾的时候,藏象经络、病因病机,不说废止也得废止。

三、阉割了证候的完整性和非特异性

第一,关于证候的完整性、真实性。证候来自于四诊,也来自于中医基础理论的启示。临床中欲把握完整、真实的证候,尚须注意以下六个方面:(1)因为证候与人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生活习性以及土地方宜、四时气候、社会环境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不可忽视同一病机在不同人、不同情况下的证候差异性。(2)“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深刻地感觉它”,所以不要忽视证候在理论中完整再现的问题。换言之,中医基础理论丟掉之后,临床所见的证候将不会完整。(3)证候的真实体现,有时也存在于“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直觉、顿悟之中。这一点很难在证候群诊断模式显示出来,而望诊和切诊中时常如此。(4)中医临床中“异证同机”、“同证异机”的情况,十分普遍。故证候的真实性,常常体现在辨证论治的理性思维中。(5)证候的真假问题。比如,临床中内真寒外假热、内真热外假寒,“大实有羸状、至虚有盛候”等情况亦不少见。只有通晓中医基础理论、特别是病机学说,才可以能动地分辨该证候的真假及其临床意义。(6)证候在疾病过程中是不断变化的,相互的因果联系和异时连续问题,亦不可忽视。以上6点,在“证候群诊断模式”中,是无法规范到“标准”中去的。换言之,完整、真实的中医临床证候,在“证候群诊断模式”的标准中,很难体现。

第二,证候的非特异性问题。中医临床上的证候,对于病机来说,都是非特异的。这一点,在西医的症状与病理诊断之间,也是这样。就是说,同一个证候往往出现在不同的病机之中,不同的证候又常常出现在同一类病机之中。前文所讲的“同证异机”、“异证同机”,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把非特异性的证候视为特异性的指标,并以其制订为“辨证标准”,这种标准明显违背了证候的本质特性。这一点,不仅在中医理论与临床中行不通,而且连西医的“症状鉴别诊断”也不会接受。

比如,诊断肾虚的7项标准中:“腰背酸痛、胫酸跟痛”亦常见于风寒湿痹、饮邪内盛、风寒感冒、脾虚湿困、正气不足、劳倦太过等。“耳鸣耳聋”则多见于肝火偏旺、阴虚火旺、痰湿阻滞等,肾阴虚时多见而肾阳虚时不常有。“发脱枯悴”多见于血虚以及大病之后气血两伤之人,肾虚之人并不典型。“齿摇稀疏”多由于胃火、风火、阴虚血热等,作为肾虚标准却不典型,至于平日保护失当或老年之人则另当别论。“性机能失常”有因于肝、因于湿等情况,并非皆属于肾虚。“尺脉弱”则出现在有关下焦诸病或寒、湿、痰、饮、瘀等多种邪气所致之病。如果按照研究者的标准和规定,将7项中的“腰背酸痛、胫软跟痛、脉沉弱”3项告訴你,你能断定此人必属肾虚而不属于脾虚湿困、寒湿凝滞、风邪郁表、邪盛正虚、饮邪泛滥等病吗?

再如,诊断肾阳虚的“主要标准”(3项)和“次要标准”(3项),也是脾、肺不足,气虚,寒湿为病时的常见证候,并非肾虚所独有。

由此可见,由“证候群诊断模式”的思路编排而形成“辨证标准”,也同时阉割和篡改了中医临床证候的非特异性。

上述剖析和论证说明:在研究者的实验研究还没有动手之前,中医的理论核心便在几个回合的文字游戏中,被抽去灵魂、拋在一边了。其实,研究者一开始的观点就是这样。《肾的研究》在其“异病同治的物质基础--肾虚”一文,开宗明义地说:他们在研究中医的时候,不是“局现于从某一个病上找寻和探导治疗的法则和机制”,而是“用现代科学方法从许多疾病中找寻共同规律”。正是因为研究者不认同中医既有的“共同规律”,所以才找寻自己认同的规律。因为要重新“找寻”,也就必须先行“阉割”。而阉割掉中医的理论核心,才能突显自己“规则”。所以对研究者来说,阉割势在必行。

然而,把中医的核心理论都已经阉割了,其后的实验研究还有什么基础、有什么必要?几经阉割的那“肾”还是中医的肾吗?这些问题,不知研究者想到过没有。

弃中就西

当中医的藏象经络、病因病机、证候特性和辨证论治被阉割、篡改之后,接下来进行的“研究”,只能是设法拿西医把这个躯壳加以包装而已。不看“结果”也可以凭科学和逻辑做出判断--非中非西的怪物。

一、关于“证候群诊断模式”

这里抄录梁茂新教授在《中医证研究的困惑与对策》一书中关于“肾”研究的总结如下:“肾本质的研究(包结肾虚证、肾阳虚证、肾阴虚证)始于50年代末。从肾阳虚证本质入手,首先发现肾阳虚证患者24小时尿17-羟皮质类固醇(17-OHCS)降低,提示肾阳虚证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经过6个阶段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下丘脑-垂体-甲状腺,下丘脑-垂体-性腺三轴内分泌系统进行了长达10余年的研究,先后涉及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等多个系统,支气管哮喘、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神经衰弱、红斑狼疮、妊娠毒血症、功能性子宫出血、溃疡病、结肠炎、风湿病等多种疾病。采用了尿24小时17-OHCS、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2日静脉滴注试验、ACTH测值、SU-4885试验、血11-羟皮质醇(11-OHCS)昼夜节律试验、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素、促甲状腺素释放激素兴奋试验、睾丸酮、雌二醇、促黄体激素与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交叉反应以及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兴奋试验等多种试验方法和指标,并对具体证通过补肾药治疗进行佐证。还进行了相应的动物实验研究。”

研究者如此这般的研究,当然是想给“证候群诊断模式”下的“肾阳虚”,找到西医病理意义上“金指标”。所以上述“研究”,无一例外的全部是西医病理诊断的观念、内容和方法。其实研究者不应不知道,这里所进行的,正是用自己设计的“实验研究”来废掉自己在前边设定的“证候群诊断模式”。

试想,当着“肾阳虚”的西医病理“金指标”真的找到之后,“证候群”就象“症状”在西医诊断中的意义一样,只能充当着西医临床诊断的入门“线索”或“向导”而已。那时候,研究者上述作为“诊断标准”的一组证候,还有什么规范、标准的价值呢!再说,“肾阳虚”的西医病理“金指标”找到之后,“肾阳虚”三个字则完全蜕变为失去中医本来含义的,而从属于西医“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兴奋性低下”的一种不伦不类的异名词。这时候,你可以对着中医说,“肾阳虚”的“现代化客观指标”是“肾上腺皮质系统兴奋性低下”。而面对西医,“肾上腺皮质系统兴奋性低下”就是“肾上腺皮质系统兴奋性低下”;既没有减少什么,也没有对西医增加或“结合”进来什么。

问题真正的症结在于:在这些“金指标”面前,连研究者的“肾阳虚”和为“肾阳虚”设定的“证候群诊断模式”都无所谓有、有所谓无了,中医的理论也就荡然无存了。

二、关于药性归属

研究者认为,“补肾是作用在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上”的;“补肾药能保护肾上腺免受抑制”;“补肾药通过肾上腺(或肾上腺以上的系统)发挥其考地松样作用”;“补肾药又具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根据这个“结论”,中医的补肾药可以认为是“通过肾上腺发挥其考地松样作用”的药物,或者其本身就是具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的西药。那么,中药的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功效等理论,在这里也就完全化为乌有了。

三、诊断指标衷西弃中

《肾的研究》一书几处说道:“哮喘患者不论有无肾虚症状都至少有潜在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的情况,都适合于补肾”;只要在“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兴奋性低下的情况中,虽然肾阳虚症状并不显著,也可以采用温补肾阳而显著提高疗效”。这就更露骨地说明:只要从西医诊断上证明有“潜在的”或者明确的西医病理上的“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兴奋性低下”,不论有无中医“肾阳虚”的病机,不论有无中医“肾阳虚”的证候,都可以按照西医“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兴奋性低下”的西医指标,放心“采用补肾助阳药”。显而易见,“肾的研究”到这一步,研究者在“综述”里苦心定下来的“肾阳虚”、“证候群诊断模式”及其标准,也真正、完全变成了标签,变成了过河之后自我所拆的破桥。

谈到这里,人们不能不思考一个问题:这种自设跳板又自废跳板,阉割后再舍弃的“研究”,已经向人们做了自我证明,研究者的本来的目的就是要“弃中就西”。

欲西非西

作为“中西医结合”的科研,如果“弃中就西”,总应当对西医发展有所益处吧!看来,“肾的研究”可谓两头不着边。在“弃中”之后,所存之药至今40年过去,也没有为西药所认同。

一、补肾药与西药不同轨问题

研究者认为“补肾药又具有肾上线皮质激素样作用”。那么研究者还应当从以下的任何一方作进一步研究。第一,把“补肾药”进一步提纯为药物化学意义上的西药,并以西医的药物化学为标准,说明“补肾中药”之提取物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相同或者比较其优劣。第二,以中医中药的理论为标准,说明肾上腺皮质激素与补肾中药的相同或者优劣。从西化中药来看,研究者必须在药物化学的框架内,揭示出补肾药的化学成份、化学结构以及药效学原理,才可以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在“同轨”的前提下进行比较、进行评价。由于研究者没有接着作中医补肾药与西药同轨的研究,因此得不到西医西药的认同,就谈不上在西医临床的推广使用。

二、逻辑和临床验证问题

如果“补肾药又具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那么作为可以站得住的假设,它至少应与中、西医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比如:在西医临床中,对于大量的急性细菌性、病毒性感染引起的高热不退,西医临床中常常同时使用大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或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以达到控制感染和退热的良好效果。这些急性感染性高热不退的情况,在中医临床看来多属于正盛邪实的实证、热证。而面对实证、热证,中医当然不会用附子、肉桂、巴戟天、鹿茸、仙灵脾之类的温阳补肾中药。从逻辑上讲,如果认为“补肾药又具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并说用大量肾上腺皮质激素“表现为相火过旺”、“阳盛耗阴”等,那么,在中医临床中的实证、热证,或者在西医急性感染性高烧不退时,则不应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或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反之,则说明中医临床中的实证、热证时,病人同样也会出现“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低下”,这当然不是研究者的结果所支持的。再比如,作为研究者肾虚佐证的无排卵性功能性子宫出血、支气管哮喘、妊娠中毒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红斑性狼疮、神经衰弱,在使用补肾药的同时,是否有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对照组,以证明激素也有相似效果的第一手资料呢?又比如,西医在肾病综合证中,当系中医的浊湿阻滞、痰壅血瘀时,西医也常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如果换过来使用补肾助阳中药,那么“肾的研究”也要有这方面的结果做佐证。

可见,“肾的研究”所谓的补肾药,依然是中、西两头不着边。没有类似的逻辑和实践验证,在中、西医药上是行不通的。而且,它与青蒿素、麻黄素、联苯双脂、黄连素差距还很大很大。研究西药的基本工作根本没有起步,“对西医发展有所益处”,更是一句遥远的话。

实验不实 一、前提不实

“肾的研究”与以往的基础研究有两个根本性的不同。其一,它是以中医学中的“肾”为对象,即所谓“研究中医”的课题,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医研究”。其二,它在“实验研究”之前经过了“自设跳板”、“阉割在先”两次虚假的“假设”,故研究的“肾”已非中医肾的原貌。前提不实,是其“实验不实”的两个最主要的问题。

这里在讨论“实验不实”的其它问题时,还有两点需要明确。其一,这里的实验,是还原性方法为前提的实验,而不是系统性方法为基础的实验。用还原性方法来研究系统性科学的问题,人类科学史上还不曾有过先例。其二,该实验的目的很明确,即要以近代实证科学的还原性方法、标准,来说明中医的肾、肾虚及其治疗,与西医的有关生理、病理、药效的一致性。这是讨论下面的“实验不实”时首先需要说明的。

二、指标特异性不足

这里仍然抄录梁茂新教授在《中医证研究的困惑与对策》一书中的有关分析,即可见其端倪:“1.如探讨肾阳虚证垂体功能的ACTH2日静脉滴注试验,在1961-1964年31例肾阳虚证患者中,竟有14例(占45.2%)未出现延迟反应。在1960年23例肾阳虚患者中,也有10例(占43.5%)未出现延迟反应。……提示该项指标特异性不强。又如在血11-0HCS昼夜节律测定中,有一部分肾阳虚患者出现M型节律,与正常的V和U节律有别。但当我们对其样本的平均值进行统计学处理后发现,从早8时到次日早8时五个时间段内(6小时为一时间段)平均测值与正常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值均>0.05。与肾阴虚证的平均测值比较,亦大都无显著性差异。又将五个时间段的平均测定值通过坐标图进行比较,结果肾阳虚证的曲线与正常组相近,均呈U型。以上统计结果表明,该项指标作为探讨肾阳虚证本质的特异性指标,以及作为提示肾阳虚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中下丘脑功能紊乱的结论,有待进一步考察和进行重复实验重新加以认定。2.把肾阳虚证24小时尿17-OHCS测值降低作为诊断肾阳虚证特异性指标,由于其他研究者们在另外五脏虚证的研究中得出了相同的结论,而受到了严峻考验。在80年代初,吴氏通过了对脾阳虚证患者24小时尿17-0HCS的测定,得出了低于正常对照组的结论。接着张氏也对脾阳虚证24小时尿17-OHCS含量进行了研究,结果也明显低于正常对照组。齐氏等在对脾阴虚证的研究中,又发现脾阴虚证24小时17-OHCS亦有降低的倾向。还有人在其它五脏虚证本质的研究中,也得出相同的结论。这样,脾阳虚证、脾阴虚证乃至其它五脏虚证中均出现24小时尿17-OHCS降低的现象。说明该指标已不具备特异性,其作为诊断肾阳虚证的特异性指标的地位已经动摇。3.在以往的肾虚证本质研究中,虽也采取了科学研究中的对照原则,但设立的对照组大都不够完善。如在肾阳虚证研究中,设立了正常人、老年人、老年人无肾虚见证、性功能减退及肾阴虚对照组。其研究结果,只能说明采用的指标与无证型及相对应证型组间的的差别。由于未设其它各脏虚证对照组,因而不能确立这些指标在五脏虚证中的特异性地位”。

三、结论表述不严密

比如,“肾的研究”进入第五阶段,在其“肾阳虚病人的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的全面观察”一文的小结中说:“肾阳虚病人有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上,具有不同部位、不同程度的功能紊乱。”在这里,没有说明确定的“部位”、“程度”以及“紊乱”的具体特性。这样的“结论”几乎什么也没有说清楚。再比如,“肾的研究”到最后的第六阶段,在“肾本质研究的国内综述”一文的最后才说:“‘肾虚’的辨证标准有待统一,这样有利于以共同的尺度来验证科研成果”。可见,“肾的研究”在自己的第二阶段一开始就使用的“肾虚诊断标准”,肯定不规范、不统一。那么,研究者对自己在第二阶段至第六阶般的“成果”所作的行自我评价,自然也靠不住。把这种靠不住的东西一次一次写入《肾的研究》一书介绍、推广,就不严肃了。

四、自相矛盾

比如,研究者在“中医补肾法治疗支气管哮喘的研究”一文中强调,“肾阳虚者表现尿17羟值低下,但是尿17羟值低下者不一定表现为肾阳虚”。但是又说:哮喘患者“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兴奋性低下的情况中,虽然肾阳虚症状并不显著,也可以采用温补肾阳”。这种自我对立的说法,研究者如何解释?再比如,从《肾的研究》一书的书名,清楚表明该课题研究的内容包含整个中医的肾。而同名的书一改再改,一版再版,到1990年出版“续集”时,其实还只是就肾阳虚做的一些工作。肾阴、肾虚尚很少研究,而对肾所包含的更广的内容至今没有涉及,书名多版次皆为“肾的研究”,有矛盾和夸大之嫌。

五、解铃、系铃

基于上述,“肾的研究”在“弃中就西”这一环节上所进行的实验研究,至少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该课题持续20多年,而各类观察的样本数量少,设计不严谨,所立的指标特异性不强。这些基本问题研究者应抓紧解决。第二,这一问题出现于该课题研究的早期阶段,更需要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该课题进行如实评估,以确保总结和报道的可靠性。第三,人类医学模式的变化,当代系统科学的发展,文化多元时代的脚步……都在催促着中国中医科研的全面反思。长期处于导向地位的“肾的研究”,更需要尽早反思。

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研究者认为这条路真的走不通,早一天向学术界直陈究竟,终止误导,也是对中医科研的一种贡献。

假设更假

假设缺乏科学性,是“肾的研究”最大的前提性错误。下面从3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科学假设的若干原则

第一,关于假设。假设亦称假说,它是对事物存在的原因或者规律性所作出的有根据的假定或说明。假设绝不是猜想和空洞、主观的思辨。假设是科学发展的形式,是科学理论形成的重要阶段。所以在科学活动中,假设的建立有两个最根本的前提:

首先,假设的建立离不开实践。即必须在大量观察、实验的基础上,掌握大量有重要意义的,反映事物本质的材料。中医学是“以系统性方法研究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科学体系”。而“机体反应状态”则是通过四诊所获取的有“重要意义的”反映生命活动本质的“事实”、“材料”。如果我们要对中医藏象经络、病因病机理论进行补充和修改,则须在已有的理论基础上提出新的假设。那么按照假设构成的条件、假设的修正、假设的验证等逻辑原则:新的假设“不能与已有的科学理论相矛盾”;新的假设“应当能够很好地解释已有的事实,并能推出可在实践中检验的判断”;新的假设“决不意味着原有假设所获得的事实材料和检验结果完全作废”。所以,对于中医理论进行补充、修改的科学研究,应该切实把握好两条原则:一方面,不能背离中医“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这一实践内容;另一方面,不能漠视中医成功地经历了数千年医疗实践检验的事实,而抱着轻视、怀疑的态度,而把中医药学(而不是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作为研究或借以提出假设的对象。

其次,假设的建立离不开各种逻辑方法。即假设的提出和对假设的验证,需要运用各种逻辑方法和推理形式。所以假设建立的过程也是各种推理形式综合运用的过程,不得有任何主观想象和臆测的成份。

第二,假设和科学的关系。假设和科学,是理论思维发展的两种主要形式。两者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严格的区别。就两者的联系而言:一方面,任何科学理论的建立,最初都必须经过假说阶段。另一方面,科学永远是人类认识真理长河中所得到的相对真理,它的发展过程,也是不断掌握更多事实材料中,不断提出新假说、不断验证和修改已有的理论,以使科学日臻完善的过程。就两者的区别而言:假设是科学的前奏,它是和科学活动联系着的,具有推测性的有待检验的一种解释。它可能有一定的客观真理性,但并不等于说它的基本内容是真实可靠的。而科学则不然,科学的主要原理及其核心,一定是在实践中重复检验的真实可靠的理论。而且,在科学理论的发展、完善过程中,它的基本原理仍然是不会动摇的。所以在一个具体学科的发展中,假设也不能与已有的科学理论相矛盾。

明确假设的上述逻辑原则以及假设和科学的关系之后,以此来看“肾的研究”的问题,大体可归结为两个方面。概括起来讲,即“连续三假设,贯穿一条线。”

二、连续三假设

“肾的研究”中“第一个假设”,即前面上文所讲的“自设跳板”。研究者无视从《黄帝内经》到当今大学教材中中医有关肾的一致性的表述,这是不对的。“肾的研究”中“第二个假设”即上文所指的“阉割在先”。研究者把中医在藏象经络、病因病机理论指导下的辨证论治,假设为证候群诊断模式。在研究者的诊断模式里,诊断肾阴虚、肾阳虚所依据的主证、次证,与中医八纲辨证体系里辨别总体性的阴虚、阳虚时,其证候表现基本雷同。换言之,研究者的肾阴虚、肾阳虚,与人在总体上的阴虚、阳虚相互混淆了起来。肾在研究者的证候群诊断模式里,被简化得面目全非。“肾的研究”中“第三个假设”是:中医的“肾”即“可能”、“类似”西医的“肾上腺”,或者与内分泌相关的垂体、下丘脑、性腺。应该说,数十年的中医基础研究中,用“可能”、“类似”、“近似”、“大体”、“大体就是”等等含糊不清的词汇,在中、西医两个医学理论体系之间互相偷换概念和命题的逻辑错误,司空见惯,俯拾皆是。从“肾的研究”着手实验的第一步,便把该实验定位在西医的肾上腺这一点来看,就足以说明研究者早已把中医藏象的肾,和西医脏器的肾看成“类似”、“近似”的东西了。

前面讲过,科学的假设离不开实践和逻辑方法。如果假设不是在实践中,而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望文生义、主观猜想中,这种连读性的假设,便连续性的失去中医理论的本来面目。事实上,古往今来的科学研究中,从来没有见到过“连续性假设”的做法。它是当代的中医“科研”独家的专利,是主观随意性放纵的结果。对此,中医工作者必须格外警惕。

三、贯穿一条线

既然“连续性假设”不会构成科学的假设,研究者又为什么执著地这样做呢?因为“肾的研究”自始至终都贯穿着“中医西医化”这样一条主线。因为头脑中“中医西医化”的思维定向在先,而研究者又没有真正搞清楚中医与西医在基础理论层面上的本质局别,于是便求助于主观想象和臆测。因此,“实验不实”、“指标不特异”,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结局了。这里所谓的“实验”,对于“中医西医化”思维定势在先的研究者来说,其实只不过是摆给外行人看的一种模样、一种玩术而已。这样做,在实证科学的现代潮流中,既容易使外行相信“中医西医化”的合理性,又能堵住中医界的嘴。这是否是“西化中医”的某种压力下逼出来的?恐怕只有研究者自己明白。

《肾的研究》一书在“祖国医学‘肾’的研究总结”一章中多处所讲的:“不论有无肾虚症状”,只要“垂体-肾上腺系统兴奋性低下”,“都适合于补肾”,“可以采用温补肾阳”之类的说法,是“肾的研究”贯穿着“西化中医”一条线的自我证明。

综上所述,依靠西医诊断指标来用中药,这就是“肾的研究”的终极目标。透过研究者自己对自己终极目标所做出的自我回答,对于长期为“微观辨病与宏观辨证相结合”和“四诊客观化”而陶醉的人来说,应该看到这条道路尽头的结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