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全面整顿医疗市场 非法行医是主要打击目标

时间
2004-05-25

本报讯(记者钱峰)为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卫生部日前印发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据介绍,此次整治的重点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作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都在清理之列。

卫生部要求,通过专项整治,加强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逐步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方案》提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发证范围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级管辖范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抽查,抽查地市的比例不得低于50%。同时,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