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癌症三级预防?

时间
2008-12-02

我国每年新发癌症患者约120万,死于癌症80万~100万,癌症死亡占总死亡原因的13%~14%。世界卫生组织癌症专业委员会主席斯特琼斯怀德指出:“昂贵的治疗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现实的,但是,努力应用已经积累的知识,我们应该能够有效地降低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该委员会还认为,通过卫生教育计划和通过预防已知的致癌因素,约1/3的癌症是可以预防的。通过普查,早期发现癌症患者,另外约1/3的癌症患者可以得到早期诊断和治疗。还有1/3癌症患者,通过积极治疗,仍可能延长生存时间,提高生活质量。自80年代初,预防医学和社会性医学专家提出了癌症三级预防的概念。

(1)Ⅰ级预防 又称病因预防。是以预防癌症的姓为目标,而不是通过治疗来消除癌症。预防的方法可通过行政命令和法律条文严格规定,以保护个人和社会免遭致癌因素的危害;也可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等广泛宣传癌症危害,普及癌症防治知识,使公众正确认识癌症,树立癌症可防可治的正确观念,建立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

(2)Ⅱ级预防 即早期发现。是在癌症最早期,甚至在癌前期阶段应用特殊的检查方法(如宫颈脱落细胞学、乳房查体、X线检查等)将其发现,并给予及时治疗,以控制其发展。这样,不仅能减少治疗费用,避免发展成晚期癌症,而且能显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早期发现的最主要方法是防癌普查。此外,还推荐定期体格检查和自我检查。

(3)Ⅲ级预防 又称临床预防或康复预防。是以防止病情恶化、防止残疾为目标。其方法是通过多学科综合诊断和治疗,正确选择合理的诊疗方案,为能够治愈的患者提供根治性治疗,以达到治愈的目的;为已无法治愈的患者提供姑息治疗和临终治疗,以消除痛苦、恢复体力、延长生存时间、改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