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药对胎儿弊大于利吗?

时间
2008-03-09

孕妇应禁止服用抗病毒药物,特别是在早孕期,如阿昔洛韦(克毒星)和病毒唑(利巴韦林)。

根据美国FDA的报告,阿昔洛韦属C类药,即不能排除对胎儿有危害性的一类药;而病毒唑系X类药,即妊娠期禁用药,若使用此药,对胎儿的危害超过了对孕妇的益处。早孕期若服用抗病毒药物,可能出现致畸的严重后果。对妊娠期使用免疫制剂也应慎重。理论上对可避免的疾病最好在孕前进行免疫,孕期禁用活疫苗。流感疫苗系灭活病毒疫苗,尚未证实对胎儿有无危害。干扰素、胸腺肽均系生物制剂,除去经济花费、可能引起过敏反应不说,孕期使用也对胎儿不利。

更重要的是,目前也无确切的证据说明它们对人类有多大的保护作用。对“非典”患者治疗的经验证实,抗生素基本对此病无效,最多只起辅助治疗作用,更无预防“非典”的功能,所以孕妇更不要乱服抗生素,有临床症状时须在医生指导下选用合适的抗生素和合适的剂量及服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