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药开封后4周内用完

时间
2008-12-08

“瓶装眼药水开启后可使用多长时间?”相信不少市民对此问题均不以为然:“外包装上不已明明白白注明了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了嘛!”的确,一般眼用制剂的有效期均标注为“两年”,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副教授刘岩提醒,“有效期≠使用期”,因此眼疾患者开启眼药水后应尽快用完,以免对眼部造成伤害。

那使用期究竟该是多长时间呢?以往不少眼用制剂产品几乎对此均未作任何详细解释,如今倘若市民能在使用前仔细地看完每种眼用制剂的使用说明书,几乎都能从那字迹密密麻麻细如蝇头般的文字中发现这么一条注意事项:“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最多可使用4周”的规定其道理并不复杂,因为一般眼用制剂的使用说明书中的一条又一条注意事项中其实还有一条:“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刘教授说,眼用制剂一旦开封,极易在使用和保存过程中被泪液及空气中的微生物污染,从而滋生安全性隐患。

事实上以往每种眼用制剂(包括各种抗生素类眼药水),在生产时均添加了抑菌剂(亦称防腐剂),但正因为抑菌剂本身也会对眼组织细胞产生作用,添加量若超过一定浓度,对眼组织细胞同样具有一定损害作用。因此,国内以规定启用后的时效(4周)来确保使用的安全。

刘教授指出,大部分的眼部疾患,一般总是以眼药水或眼药膏的形式,通过直接点在眼睛表面来产生医治作用的,因此眼用制剂的实际安全有效时限事关重大,但翻翻诸多眼用制剂的使用说明书,如今即使添加了“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这条,往往均排列在诸多事项的末尾,加之此类说明书字迹细小,真正的眼疾患者很少能看清,人们往往只认产品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很容易疏忽乃至被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