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规范

作者
中医世家
时间
2022-08-15
摘要

近日,山东省卫生委员会发布了《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省重点中医药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研究平台的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

根据《山东省重点中医药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省重点中医药学科以临床学科为主,考虑相关基础学科和中医药学科。申请人为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教学科研机构。学科建设依托单位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学科领导负责学科建设的业务工作。省卫生委员会对省重点中医药学科建设计划中各学科的进展和建设成果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根据重点学科建设内容和评价指标进行检查和评价。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其重点学科资格直接取消。

《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保持中医药领域的科研、人才培养和开放交流的先进性和领导能力,每年承担省级以上项目,示范高水平论文产出,定期组织高水平学术会议。省卫生委员会是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布局、建立、调整、申价、评价评价等。依托单位是省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为实验室提供科研基本条件,做好实验室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