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过期药品别图一时热闹

时间
2005-09-09

近段时间,以“清理家庭过期药品,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为主题的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在全国各地纷纷展开,收回的失效药品不仅数量种类之多使人意想不到,失效时间之长也令人惊异,有的四环素竟是10多年前的“古董”。

为鼓励消费者把家里的失效药品拿出来,各地纷纷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并利用“旧药换新药”等活动激励群众上缴失效药品,效果相当明显,很多人也由此明白了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

而且活动过后,还有不少消费者提着过期失效药品到药监部门和药店询问活动是否还在继续。事实上只要药品存在有效期,每天都会有药品失效的情况,对这些不断出现的过期药,我们又该如何处理?

笔者以为,有必要建立一个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的长效机制,来确保这项工作一直常抓不懈。在实际操作中,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激励方式,让消费者自觉把家中的不合格药品拿出来;另外,各地市应指定一定数量的资质较好的药品零售网点负责日常不合格药品的回收工作,做好登记和保管,最后由药监部门定期集中统一销毁。

轰轰烈烈的运动式的“活动”有它的优点,在短时间内效果显著,影响巨大,但若缺乏后继长效机制的支持,往往会治标不治本,达不到理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