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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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5

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2日上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受国务院委托,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向会议作了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他说,1989年9月起施行的传染病防治法是一部比较好的法律,对于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健康,尤其是夺取抗击非典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对一些疾病认识不断加深,公民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传染病防治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在防治非典中暴露比较充分。因此,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认真总结传染病防治实践尤其是抗击非典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对现行传染病防治法予以修订。

草案共分九章九十二条。高强就修订草案的总体思路,传染病预防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传染病的控制制度,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的财政支持等内容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