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国家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谈《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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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4

指导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国家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谈《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2007年05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国首次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编制的国家专项规划,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规划》是在什么背景下编制的?怎样编制的?如何理解《规划》的主要内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怎样学习、宣传、贯彻《规划》?带着读者关心的一系列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

记者:邵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是《规划》编制的牵头部门。请您介绍一下《规划》的编制背景。

邵明立: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一次将食品药品安全写入国家的总体规划。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吴仪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出重要指示。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努力,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总体稳定。但是,由于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食品和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不高,部分企业自律意识不强、诚信度不高,从而使当前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药品市场秩序混乱,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频发,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十一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的关键时期,《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编制的。

记者:《规划》是一个跨部门的国家专项规划,综合性、系统性都很强,您能简要介绍一下《规划》的编制过程吗?

邵明立:《规划》的编制,历时两年多,凝聚了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智慧。两年多来,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和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以及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的参与、支持、配合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执行编制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协调衔接,经过前期准备、文稿起草、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等各个阶段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编制。

在前期准备阶段,我们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广泛开展了专题调研,成立了由相关部委和相关行业协会等13个单位组成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和规划编制专家组。在文稿起草阶段,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和专家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确定《规划》框架和主要内容,同时注意加强此《规划》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在征求意见阶段,我们与国务院的31个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进行了沟通,多次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在专家论证阶段,我们组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宏观政策、行政管理、法律等领域的4位院士和10位资深专家,对《规划》进行了深入论证。专家们认为,《规划》是一个比较符合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现状和发展要求,实践性、操作性都比较强的五年规划。专家论证会后,我们又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对《规划》进行会签。吴仪副总理亲自主持会议,对《规划》进行审议。总之,《规划》的编制过程,是一个科学民主、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过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思广益、反复论证,较好地保证了编制质量。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规划》的主要内容,以及“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邵明立:《规划》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未来五年发展的战略部署,主要由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规划》确立的“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规划》还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必须遵循的5项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科学监管,创新机制;全程监管,依法行政;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强化基础。我们必须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适应。

记者:《规划》在描述未来五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发展目标时,还提出了哪些具体指标?

邵明立:按照国务院对专项规划的要求,为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便于组织评估,《规划》在明确“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发展目标时提出了9个量化指标,包括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的抽验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归口产品检验能力达到100%,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由现在的30%提高到80%,等等。这些具体指标,都是由参与《规划》编制的各个部门依据“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作提出的,是经过多次研究、认真筛选和反复论证后确定的。

记者:“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哪些主要任务,如何顺利完成这些任务?

邵明立:《规划》共提出18项主要任务,其中食品安全方面12项,包括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等等,是根据食品安全要素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素提出的;药品安全方面6项,包括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监管、改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基础设施等等,是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能力建设提出的。落实《规划》,要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规划》任务的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评估工作。

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7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供必要财政保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促进监管水平提升;建立规划实施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实现。这些保障措施,既相当具体,又十分重要。

记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落实《规划》中将怎样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邵明立:《规划》是指导“十一五”期间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宣传、落实《规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深刻吸取郑筱萸等人腐败案件的教训,努力巩固集中教育成果,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年度工作安排,对《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逐项分解,主动做好相关任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为落实《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为更好地保障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