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完成GSP认证工作八成零售企业通过认证

时间
2005-01-24

据中国医药报新疆讯 截至2004年12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SP认证工作全面完成,通过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75家,占应认证企业总数的76%,通过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3家,占89%;通过认证的县以上药品零售企业1608家,占应认证企业总数的84.5%。

自治区药监局认真组织实施认证工作,培训药品经营企业人员2000多名,使企业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该局始终坚持检查前有要求,检查时有承诺,检查中有监督,检查后有追踪反馈的做法,确保认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认证工作实际,该局还制定了11项《GSP认证检查工作纪律》和《GSP认证检查廉政监督卡》,通过教育、监督、制度三项措施并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了认证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