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建立药品协查工作机制

时间
2005-12-09

据中国医药报陕西讯2004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药品监管局积极开展稽查协查工作,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协查工作机制。两年来,该局先后向青海省海西州、湖北省襄樊市和浙江省金华市等药品监管机构发出协查函,查处违法经营药品案件26件,发现假药及不合格医疗器械19种。

安康市药品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案件协查工作。协查负责人负责收集药品信息;组织办案人员分析相关情况,明确协查对象及内容,并制作协查函;发出协查函及传真并电话联系协查单位说明情况;督促协查函的回复,对超过7个工作日仍未得到回复的协查函,有权向受函单位上级机关请求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