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启动转基因生物及制品标识管理

时间
2004-03-16

据新华社太原3月16日电(记者原碧霞)从3月15日起,山西省全面启动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标识管理。

山西省各生产、分装和销售列入第一批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制品,须根据规定,是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水产品等的必须直接标注“转基因产品”;用转基因农产品直接加工的,必须标注为“转基因生物加工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产品”;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产品加工制成,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必须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生物加工制成,但本产品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等。

据悉,山西省各农业部门将立即展开全省范围内的转基因及其制品的标识检查,对转基因生物及其制成品强制要求生产和经营单位标识,对不按规定标识的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