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医和壮医有了资格识别码

来源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时间
2009-03-20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决定,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中增加朝医和壮医识别码。

据悉,《医师资格证书》编码的第8~9位为医师类别编码,在原有医师类别编码基础上增加47,表示持有此类《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为朝医;在原有医师类别编码基础上增加48,表示持有此类《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为壮医。《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的第2~3位为医师类别编码,在原有医师类别编码基础上增加47,表示持有此类《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为朝医;在原有医师类别编码基础上增加48,表示持有此类《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为壮医。(记者钱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