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委员呼吁制定民族药制剂注册管理办法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02-26

本报讯(记者梁启成)广西政协委员韦英才等在自治区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关于要求建立和规范民族药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的提案,引起了自治区领导的重视,最近已经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该提案指出,阻碍民族医药发展的障碍出现在一些现行的与民族医药发展不相配套或相对滞后的政策法规上,以民族药的审批表现尤为明显。广西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码标记本民族壮字号的药品在市场上流通,也没有一个明码标识是壮字号的民族药制剂。在实施民族药医院制剂技术评审时,以西医西药的行业标准来评判,没有设立民族医药专门的评审或鉴定组织,没有考虑到民族医药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技术评审专家多由西药或从事化学药的专家组成,同行没有评议权或评审权,是阻碍民族医药发展的根本原因。

该提案呼吁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赋予的权力,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有关规定,尽快制定适合本地区本民族医药发展的《民族医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注册管理办法》或《壮药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应政策法规,建立相应的民族医药评审或鉴定组织,在制剂技术评审上实行同行评议评审,规范民族医药的科研、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民族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