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局召开人事人才工作座谈会 营造有利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06-25

本报讯(记者吴潇湘)6月24日,201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人事人才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司司长王志勇代表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和局党组出席会议并讲话。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姜在旸传达了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中央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会议等精神及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会议由局人事教育司副司长张为佳主持。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中国中医科学院二级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王志勇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上述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局发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文件,努力做好局及直属单位的人才和人事工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关于人才工作和队伍建设。王志勇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卫生部成立了卫生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正在组织编制《2010-2020年医药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专门设立了“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局党组对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和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要求集中力量,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各直属单位对此要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不仅要加强自己的人才队伍建设,还要关注基层以及整个中医药事业的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不断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近年来各直属单位不断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的数量明显增长、素质不断提高,结构也有所优化,但离本单位发展、离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后继乏人,顶尖人才匮乏,仍然是困扰各单位发展的突出问题,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

三是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在人才评价机制上,加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人才评价机制,在选人用人上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在职称评定上注重考试与考评相结合、学识与能力相结合;在年度考核中注重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等。在人才使用机制上,不断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打破论资排辈现象,要不拘一格,不求全责备。在人才流动机制上,要顺应时代的潮流,不断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积极探索部分岗位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在分配激励机制上,要积极探索绩效考核方法,在杜绝以经济收入为主要指标的同时,加大能力、态度、业绩、社会群众满意度等权重,利用分配机制激发职工积极性。

关于人事工作。王志勇指出,一是要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四项监督制度”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的重要方针。学习和实施好“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二是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这次会上印发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系列相关制度。有关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竞争上岗、酝酿考察、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公示试用、报告评议、记实监督到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制度,是局党组经过多次讨论审定后颁布的。各直属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人事干部,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制度的学习和了解,掌握好政策和工作程序。要以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力度。

三是“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了解监督、加强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做深入了解干部监督的明白人,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的执行人,自觉接受干部监督的带头人。同时要信任、支持和鼓励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共同把干部监督工作的各项制度、要求、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组织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也要主动做好工作,把制度制定好、执行好,切实肩负起应有的责任。

四是希望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各单位会后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举办专题班、研讨班等形式,抓好学习培训,达到领导干部熟知、人事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要求,对照进行集中自查,及时纠正和整改,还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