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疸十三

黄疸之病,当以十八日为期,治之十日以上瘥,反剧者,为难治。

《素问·太阴阳明论》:脾者,土也,治中央,当以四时长四脏,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独主于时也。黄疸,太阴湿土之病,故以十八日为期。土气未败,治之十日以上当瘥。反剧,则土败不应常期,故为难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