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界、分部与分区

下肢偕肢带与躯干相连,上界前方以腹沟和腹部分界;后上方以髂嵴和腰部分界;内侧以股沟和会阴分界;后内侧以骶尾骨外缘和骶部分界。

下肢可分臀部、股部、小腿部和足部。臀部以臀沟与股部分界。股部介于髋与膝之间,又可分为股前部和股后部。小腿部为膝关节和踝关节之间的部分,也可分为小腿前部与小腿后部。踝关节以下为足部,又可分为足背与足底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