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蛭

主治血证也。

【考证】

抵当汤证曰∶少腹硬满云云。又曰∶经水不利下。

抵当丸证曰∶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

以上二方,水蛭或三十个、或二十个。

上观此二方,则水蛭之所主治也明矣。为则按∶诊血证也,其法有三焉。一曰少腹硬满,而小便利者,此为有血,而不利者,为无血也;二曰病患不腹满,而言腹满也;三曰病患喜妄,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此为有血也。仲景氏诊血证之法,不外于兹矣。

【品考】

水蛭 苏恭曰∶有水蛭、草蛭。大者长尺许,并能咂牛马人血。今俗多取水中小者,用之大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