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饱

病证名。《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七:“小儿食不可过饱,饱则伤脾,脾伤不能磨消于食,令小儿四肢沉重,身体苦热,面黄腹大是也。”治宜健脾消食,兼以除热,用保和丸加味。参见食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