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经药的特点及临证运用

时间
2004-01-05

引经药一般解释为“引诸药直达病所”,即将不归该经的药物接引到该经病所的药物。早在《本经》中就有引经药的论述,但对引经药的系统归纳则是后代医家将归经理论与药物的君臣佐使理论相结合而形成的。

历代医家论述的引经药物甚多,根据其引使的范围和性质可分为三类:十二经引经药、病证引经药、局部、穴位引经药。其应用在内科杂症中较少,而在外感病和外伤科病中较多。各类引经药又有各自特点。

十二经引经药此类药为临床所常用,多为治疗外感六经病症各方的主药,如桂枝、白芍、细辛、葛根、柴胡、附子、吴茱萸、黄连、黄柏、石膏、知母等,都是六经辨证中六经主方的主药。其它如羌活、独活、白芷、藁本、葱白、升麻、苍术、川芎、青皮等,也是金、元以来医家治疗外感表证常用方剂中的主药。这些引经药既有引药入经之效,又能在方中发挥其主要治疗作用。但在内科杂病中应用这些药物时,多为引经报使之用。

病证引经药这类药物大多分散记载于本草、医方中,多为临床经验总结。多数病证引经药是对某些病证或某些处方具有特殊作用药物。有些是对某些病证有明显疗效,有些是可增强或扩大某一方剂的作用。这类药物虽然号称引经药,但实际上与临床辨证论治中随证加减药是相似的。由于此类药是从临床中总结出来的,因而比十二经引经药针对性更强、实用性更大。

局部、穴位引经药其应用多见于外科与伤科病证中,如“十三味总方”、“少林秘传内外损伤主方”等都是伤科常用方。这些方剂总结的一些局部、穴位引经药受到了临床医家的重视。

在外科疮疡的治疗中,常根据发生部位及经络加用局部引经药,这在《证治准绳·疡医》中论述颇多,如额疽,属阳明胃积热,宜加升麻、桔梗、羌活;太阳疽,属阳明胃经,宜加升麻、桔梗;鼻疽属手太阴肺经风热及上焦郁火所致,宜加栀子、木通、薄荷、桔梗;发颐,属阳明风热所致,宜加玄参、黄芩、黄连等。内科病证中的引经药,如桔梗为舟楫之剂,牛膝引药下行,桂枝横行肢臂之属,亦属此类。

以上各类引经药物的临床应用除使用其引经作用外,还应对药物本身的作用加以有效利用。因此,在应用引经药时还应结合其本身固有的寒热、升降浮沉等性能,方可做到合理应用。此外,一般认为引经药就只起“引经报使”的作用,似乎只是复方中的佐使药。其实不然,很多引经药都可作为方剂中的主药,既是君药,也是使药,如白虎汤中的石膏、葛根芩连汤中的葛根等。而且各引经药还可以通过手足同名经络的表里关系而互通,尤其是十二经引经药。如柴胡一药,可同为手足厥阴与手足少阴四经的引经药。又如手足太阴、阳明经的引经药,其中的升麻通入四经,白芷则兼入三经,石膏、葛根也兼入二经。

长期以来,引经药不像归经理论那样被人重视。因此不是所有的病证和方剂都用引经药,而且即使方中应用了引经药,也没有被意识到,故引经药的临床应用有待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