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酒消费在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中存在差异性--“中国糖酒市场分析”专题信息(三)

时间
2003-10-17

糖酒消费在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中存在差异性

——“中国糖酒市场分析”专题信息(三)

2003年10月17日

新华社长沙10月9日电(记者苏晓洲)有关统计部门综合不同收入阶层城镇居民购买商品数量后分析认为,糖、酒消费在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中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表1:

按收入等级划分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年购买的糖酒商品数量(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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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平均 最低收入 困难户 低收入户 中等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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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糖(KG) 1.67 1.53 1.48 1.71 1.73

糖果(KG) 0.60 0.35 0.33 0.42 0.52

白酒(KG) 2.57 2.18 2.03 2.65 2.66

果酒(KG) 0.2 0.08 0.06 0.13 0.16

啤酒(KG) 6.29 3.96 3.38 5.1 6.2

其他(KG) 0.63 0.54 0.58 0.58 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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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中等收入 中等偏上 高收入 最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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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糖(KG) 1.69 1.61 1.72 1.78

糖果(KG) 0.60 0.67 0.81 0.96

白酒(KG) 2.66 2.56 2.53 2.60

果酒(KG) 0.20 0.26 0.27 0.36

啤酒(KG) 6.89 7.01 7.1 7.25

其他(KG) 0.64 0.60 0.56 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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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从食糖直接消费量上看,城镇居民不同收入等级之间消费量没有太大的区别。糖果的消费则以高收入家庭为主。白酒消费从低收入户至最高收入户消费量基本持平,其消费显示出民俗文化白酒消费的均衡性,只是低收入、中等收入家庭白酒消费量稍高一些。而果酒消费主要集中在高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果酒消费量极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消费量最大的啤酒主要以中等收入以上家庭购买较多,而其他酒则受到中等收入家庭的青睐。

总体来看,啤酒和白酒依然是城乡居民消费的主要对象,根据2001年的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购买啤酒的数量占所有酒类的64.91%,其次是白酒,所占比重达到26.52%,而其他几类所占比重还不到9%。目前,我国葡萄酒产量及人均消费量都很低(总产量不到30万吨,仅为世界葡萄酒产量的1%,人均消费量也只有世界水平的1/15),但消费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的糖、酒消费量存在着明显差距,但总体趋势是平稳增长,消费潜力诱人。我国农村酒类的消费量从1995年至2001年一直呈平稳增长的态势,目前已超过人均7公斤的水平。食糖的消费也有所增长,但糖果消费没有多少增长,仍维持在人均0.5公斤以下的水平。

表2: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糖、酒消费量(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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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 人均 总人口 食糖 酒

地区 食糖(KG) 酒(KG)(万人)(千吨)(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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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1.437.101276271826.629061.52

北 京1.3216.50138318.31228.26

天 津1.2611.33100412.63113.78

河 北0.896.62669959.52443.70

山 西1.122.37327236.7677.46

内蒙古1.1410.15237727.06241.21

辽 宁0.9810.46419441.15438.79

吉 林0.7113.05269119.16351.14

黑龙江0.8715.50381133.10590.72

上 海2.5310.52161440.77169.78

江 苏1.577.357355115.78540.79

浙 江2.3614.174613109.06653.79

安 徽1.8910.556328119.58667.33

福 建3.5714.753440122.88507.36

江 西1.285.61418653.70235.04

山 东1.1511.959041103.861080.06

河 南1.944.519555185.31430.69

湖 北1.157.34597568.69438.29

湖 南1.274.61659683.49304.28

广 东2.252.927783175.46227.40

广 西1.285.14478861.45246.29

海 南1.232.787969.8022.15

重 庆2.548.65309778.66267.91

四 川1.686.028640145.37520.53

贵 州0.926.03379935.01229.16

云 南1.335.42428757.03232.19

西 藏2.630.832636.912.18

陕 西0.922.76365933.56101.04

甘 肃0.662.65257516.8968.24

青 海1.162.315236.0412.09

宁 夏1.501.655638.439.28

新 疆0.281.2118765.29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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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中可以得到一组指向意义十分明确的结论:从区域上看,人均食糖消费量前三位的分别是福建、西藏和上海,这与当地居民饮食结构、生活习惯密切相关。而酒类人均消费量前三名分别为北京、黑龙江与福建。食糖消费总量河南、广东和四川居前列,酒类消费总量则是山东、安徽和浙江三省最多。

与城乡差距相比,西部12省区市食糖、酒类消费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见表3),我国与世界食糖平均消费水平之间的差距则更大(见表4)。统计显示,目前我国食糖人均消费水平只接近于非洲加纳(7公斤)、马达加斯加(6.4公斤)和亚洲的越南(8.1公斤)的水平。由此产生的营养结构失衡的矛盾是今后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表3:西部地区城乡居民人均食糖、酒类消费量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单位:公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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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地域 1995年 2000年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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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糖

西部城镇 1.66 1.78 1.83

西部农村 1.06 1.2 1.26

差距 0.6 0.58 0.57

酒类

西部城镇 5.91 6.21 6.33

西部农村 4.18 4.72 4.98

差距 1.73 1.49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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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世界(部分国家、地区)人均年消费食糖量

单位:公斤/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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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糖计)

国家(地区) 人均消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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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 21

欧洲 36.9

欧盟 38.9

北美洲 33.6

加拿大 40.4

美国 32.9

南美洲 46.4

阿根廷 38.1

巴西 55.6

非洲 13.9

亚洲 13.2

中国台湾 23.9

中国香港 31

日本 19.2

印度 15.3

中国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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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从人均糖酒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看,国内一些较发达的地区,居民收入水平高,消费结构趋于合理,食品的选择范围大,因此糖、酒类消费占支出比重较小。而一些落后地区居民收入较低,糖类、酒类消费所占份额相对较大,如西藏、贵州、甘肃、安徽等地。具体而言,西藏和贵州两个省区城镇居民购买糖类食品占支出的比例最高,分别为1.05%和0.82%。安徽和陕西的城镇居民则最舍得在买酒上花钱(分别占支出的3.38%和2.84%)。饮食习惯、收入总量等多重因素使糖酒人均消费量并不完全与经济发展水平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