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药品广告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时间
2005-05-25

针对药品广告的发布,北京市消协人士介绍,按照广告法和药品广告审批办法的规定,治疗肿瘤等的药品,本来就是禁止发布广告的,不管它是不是存在夸大宣传,发布出来就属于虚假不实的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该人士称,目前各类夸大宣传、声称专治疑难杂症,但药品成分含糊的药品广告十分普遍,加上求医治病心切,一些消费者受到这些虚假广告的影响,不仅被骗取钱财,还带来人为疾病或延误就诊,造成终身损害。

另外,一些消费者看广告购买治疗肿瘤、艾滋病等的药品后,即使发觉上当,也往往因某些原因难以启齿不愿追究,这也是此类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择医购药应去正规医院,不要迷信明星、名人做的广告,同时保存好病历、处方等有效凭据,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可以到工商局的广告监管部门举报或向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