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无公害肉”把关

时间
2003-11-06

“民以食为天。”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农牧业生产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老百姓的餐桌也越来越丰富了。然而,餐桌上的安全问题却让人们放心不下。南京“冠生园”事件让人对月饼望而生畏;三亚的“毒咸鱼”使人谈咸鱼色变;而今年3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杳坛镇再次发生“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后(见新华社报道),老百姓再一次“望肉却步”。人们关心的是,目前市场上打出的“无公害肉”真的可以放心吗?谁来为“无公害肉”的安全把关?

猪肉我们还敢吃吗?

“瘦肉精”的化学名称是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粉末,猪食用后在代谢过程中能够促进蛋白质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提高猪肉的瘦肉率。

人吃了“瘦肉精”含量过高的猪肉,可能会发生急性中毒,出现心悸、肌肉颤动、手抖、头晕、乏力等症状,甚至不能站立。

“瘦肉精”导致食物中毒的案例最早发生在国外,其后,我国也纷纷出现。1998年,香港、广东等地发生了因食用猪肺汤中毒事件,元凶就是“瘦肉精”。到2001年,国内因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而中毒的案例已触目惊心:

1月10日,浙江省余杭市数十位居民发生“瘦肉精”中毒。几乎同一时间,杭州等地也发生了类似的食物中毒事件。

2月20日,广东省云浮市托洞镇25人严重呕吐腹泻,被送进医院抢救,另有数十名症状轻微者也接受了医院的观察治疗,元凶也是“瘦肉精”。

8月7日,浙江省海宁市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个体养猪户魏益明、农民孙志福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此前,魏益明在明知食用含有过量“瘦肉精”的猪肉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情况下,与孙志福商议将其喂了“瘦肉精”的7头猪售出,造成40余人中毒;8月23日,浙江省桐庐县又发生“瘦肉精”

中毒事件,涉及5个乡镇180多人……一时间,人们“谈猪肉色变”,许多人改食牛肉、羊肉。

中国猪肉出口受阻

前不久在北京召开的一次食品安全高层研讨会上,有关专家预测,从目前统计的数字来看,中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案例约为2~4万人,但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量的1/10,也就是说,中国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在20~40万人。

近几年来,毒大米、毒面粉、毒油几乎年年有。国内市场人心惶惶的同时,中国农产品、食品的出口也因卫生问题多次遭遇退货。近十年来,中国的肉类产量越来越大,但出口却没有增长,甚至一些主要品种还不断下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卫生标准达不到进口国的要求。

据悉,从1986年以来,中国的猪肉就基本上无法进入欧洲市场;日本则根据国际流行病疫情报告,把中国列入“三类地区”,从此中国的猪、羊、牛肉基本上无法进入日本市场。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潘蓓蕾曾说:危害中国食品安全的因素是人口众多,环保意识差。受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制约,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及生产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专家认为,食品安全问题若不能及时解决,其后果将不仅仅是一两家企业倒闭或被罚款的问题。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其食品市场的容量与潜力无法估量。入世后,更多跨国公司的进入,那些原本就弱小又不注重信誉的国内企业将有可能被摧毁。现在中国企业若不能尽快恢复消费者的信心,将可能导致整个食品产业遭遇灭顶之灾。

“无公害肉”在哪里?

自去年10月以来,农业部先后发布了两批共计212项无公害食品的行业标准,均已正式实施。行业标准重点突出了蔬菜、水果、茶叶、肉、蛋、奶、鱼等关系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的“菜蓝子”产品。标准内容包括产品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以无公害猪肉为例,按照标准的规定,需要实行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一条龙”绿色通道上市,其中对饲料、饲料添加剂、饮水、兽药、环境等方面均有一系列的要求。

无公害产品意味着安全、优质和营养。正因为其产品的品质严格建立在国际标准的基础之上,其名目绝对不可以自称,而必须经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倘若商家在概念上打马虎眼,或者自拍胸脯保证什么,那是不行的。

这几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瘦肉精”却始终阴魂不散,这是为什么呢?

含有“瘦肉精”的猪肉,从产生的源头到消费的末端,要经过五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是瘦肉精的药品生产企业;第二个环节是饲料生产企业;第三个环节是养殖企业及养殖户;第四个环节是屠宰企业;第五个环节是猪肉市场。

据了解,如果要养殖一头瘦肉型的猪,其成本要比养殖普通猪高出许多。而如果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便可以花很少的钱提高猪的瘦肉率。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暴利自然让一些养殖企业、养殖户对“瘦肉精”趋之若鹜。

如果立法不明,执法不严,要想彻底禁绝“瘦肉精”,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此,有关人士认为,应在“瘦肉精”流通的五个环节进行严查重惩,使所有的人都不敢碰这道“高压线”。也许,这才是尽快禁绝“瘦肉精”,保障老百姓吃上“无公害肉”的根本途径。

为“无公害肉”上“保险”

怎样才能保证人们吃上“无公害肉”呢?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瘦肉精”,无疑是必要的途径。

2001年12月3日,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为市民吃上“无公害肉”提供了法律保证。

为了从源头上堵住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问题,河北省从去年11月1日起至今年年初,对在饲料及畜产品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饲料添加剂和饲料主产地区,畜禽养殖场(户),畜禽购销单位和个人,畜禽屠宰场(户)。让“问题肉”无再生之源、无藏身之处。

深圳市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深圳市无公害肉品销售专柜标识管理办法》,经营优良的深圳肉品零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将可使用有专用标识的无公害肉品销售专用柜台。按照该《办法》,有权申请使用这一标识者,除了必须是合法经营者外,其销售的猪肉还应来源于按照无公害食品(猪肉)标准组织生产、饲养,并获授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规模化养猪场,申请时需提供来源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证明;若为自营采购生猪,则须委托定点屠宰场屠宰后统一配送。

为了让老百姓吃上“无公害肉”,食品专家也积极建议: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肉类食品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各级领导必须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并建立责任制,哪里出现问题就追究哪里领导的责任。二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综合整顿和治理的力度。对私屠滥宰、注水肉、“瘦肉精”等现象要进行彻底清理,发现一起立即处理一起,决不姑息。三是要提高检验检疫水平。四是要从源头抓起,对种苗、饲养、屠宰、加工、运输和销售等全过程实行严格监控,保证每个环节都让人放心。五是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对私屠滥宰、注水肉、“瘦肉精”等违法事件公开曝光,使其成为过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