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化妆”何时休

时间
2003-12-10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位自称做过生姜贩卖生意,如今良心发现的人称:“整个长江三角洲地区售卖的生姜,有60%都是用硫磺熏过的,沪宁线一带的城市卖的生姜几乎没有没被硫磺熏过的。”如今,给食品“化妆”的事件已让人们见怪不怪了。从湖南祁东生产的用吊白块漂白的粉条和用亮蓝染的绿得吓人的粉条,到用双氧水漂白又用色素染色的太仓肉松,哪一样不是“精明”的“食品化妆师”所为?至于“擦了胭脂”的花生米、荔枝,“贴了花黄”的小米、假黄鱼,更是常见。不法生产者用他们那一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妙手,把伪劣食品变为品相颇佳的“上品”。这些被滥施食品添加剂(有的甚至根本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流入市场,给消费者带来的是对健康的损害。消费者不禁感叹:我还能吃什么?我还敢吃什么?为了避免买到伪劣食品,许多消费者不得不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我们在谴责不法生产者为赚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的同时,该不该审视一下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达到了科学严谨,监督是否到位?现在,我国食品监管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责任范围不够清晰,要么大家都来管,要么大家都不管。对违法者的惩治力度也较轻,往往只是没收非法所得及造假工具。这对善打“游击战”、生产成本极低的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来说,简直无关痛痒。今天你给我抄了,明天我换个地方,重新打鼓另开张。有的监管部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对市场的监督不过是走走过场,做给领导看看而已。而某些领导也乐于看到“天下太平”的假象。更有甚者,有的地方领导以发展经济为借口,对其“小天地”内的违法活动实行地方保护。

没有诚信的社会是冷漠的,而没有法制的社会是无序的。在全社会呼唤诚信的今天,法制的建设,特别是实施,必须提到重要的位置,使之真正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利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