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朱砂的毒性

时间
2006-03-30

中医以矿物入药的历史悠久,重镇安神的朱砂即为一种常见的矿物类中药,约10%的中成药品种中含有朱砂,其中不乏安宫牛黄丸等名药。近年来,随着中药毒副作用日益引起重视,朱砂的毒性问题也浮出水面。目前,虽然我国有关机构和医药从业人员已对朱砂的毒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仍须再提高。作为汞剂的朱砂应受到严密监控:经常对其进行再评价,根据效益/风险比,限制其临床应用,尤其应修订我国《药典》中与朱砂安全性有关的质量标准,避免含朱砂制剂引起的汞中毒。

对朱砂毒性的认识逐渐深入

中医主要将朱砂用于安神、镇惊和抗微生物。《神农本草经》曰:“朱砂主身体五脏百病,养精神、安魂魄,益气明目,杀鬼魅邪恶鬼,久服通神明不老。”可见,中医最早认为朱砂是可以久服的。随着临床实践的深入,《本草备要》、《本草从新》等古籍中出现了朱砂致人痴呆、致人呆闷等中毒的记载。现代研究认为,朱砂为汞剂,可致慢性中毒,久服可造成机体蓄积,对儿童危害尤大。

我国1985年以前的各版《药典》对朱砂的毒性认识不够或描述其毒性的语义比较含混。随着长期服用朱砂制剂造成慢性汞蓄积中毒的报道不断增多,1985年版《药典》确认了朱砂有毒,但认识较为模糊;1995年版《药典》在这方面的认识有所提高,将朱砂的日用量由0.3~1.5克降至0.1~0.5克,并去掉了含毒性成分水可溶性汞盐较高的干研成细粉的朱砂炮制品,只保留了水飞法炮制的朱砂粉;2000年版《药典》对朱砂的毒性有了进一步认识,规定炮制时干燥过程中温度必须在40℃以下,药用朱砂不得检出水可溶性汞盐;2005年版《药典》对2000年版《药典》相关内容未作修改。

朱砂的有效成分众说纷纭

硫化汞是朱砂的主要成分,可它是不是朱砂的有效成分,至今仍无定论。中药复方新药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叶祖光等在实验中,对服用了安宫牛黄丸(含有朱砂)的实验动物的粪便进行检测,并将检测到的总汞折合成硫化汞,发现这些硫化汞占给药量的98.5%,说明硫化汞未经肠道吸收,而是全部排出体外,因而认为硫化汞实际上是不被机体所吸收的无效、无毒成分,而朱砂中所含的1.5%的酸可溶性汞才是其有毒、有效成分。

对此,一些学者有不同看法。因为,《药典》规定药用朱砂粉(即水飞炮制品)不含水溶性汞盐,但可以含游离汞。有文献报道称,水飞朱砂中的游离汞含量均低于1微克/克(0.0001%)。即使按照2000年版《药典》前规定的水飞朱砂游离汞含量为18~35微克/克来计算,游离汞也仅占0.0018~0.0035%,远低于1.5%。这说明被吸收的1.5%的汞绝大部分来源于硫化汞。

也有人认为硫化汞不应该是无效、无毒成分,而是有效、有毒成分的前体药物。理由如下:我国学者曾以小鼠灌胃给药的方法研究朱砂的体内吸收、分布,发现小鼠吸收进入体内的汞量远远高于服用的朱砂中所含的可溶性汞和游离汞的最高量,说明部分硫化汞在胃肠道的某些环境下被转化为可吸收的汞化合物。有报道称朱砂在厌氧有硫条件下,在pH为7、温度为37℃的暗环境中与带甲基的物质相遇能产生甲基汞,而甲基汞的吸收率可达100%。人体肠道正具备上述条件,而且,胃肠道中的消化酶和肠道细菌中可能具有氧化还原酶、甲基转移酶等酶类,更有助于硫化汞在消化道被转化成甲基汞或半胱氨酸汞、谷胱甘肽汞等小分子络合物而被吸收。

值得注意的是,药用朱砂粉除含有98%以上的硫化汞外,还含有许多金属元素,如镁、铋、铁、硅、钡、钙、铜、锰、锑、砷、锌、硒、碲、铅等,其中有些是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元素。是否应对这些成分在炮制方法、限量标准方面进行规定也应引起重视。

中成药中朱砂用量值得商榷

如果以1995年版以后的我国《药典》规定的朱砂药材日用量——0.1~0.5克为标准来衡量中成药中的朱砂量,除避瘟散外(由于《药典》没有规定该药的日服次数,因而无法明确其日用量),对成人用药来说,没有一个品种中的朱砂用量超标,远好于雄黄复方制剂中一半左右雄黄日用量超标的情况。

但应该看到,朱砂是毒性药材,日用量规定范围相差5倍,显然不合理。因为即使是无毒的中药材,日用量范围大多也只是2~3倍,超过3倍的不多。大多数毒性药材的日用量范围为2倍,如雄黄为0.05~0.1克。如果朱砂日用量范围也规定为2倍,即0.1~0.2克,那么中成药中朱砂日用量超标的品种数会多于雄黄量超标的品种数。即使在5倍范围之内,如果从采用最小剂量为儿童用药量的角度来考察,不少中成药中的朱砂量也超标,如我国《药典》中的小儿惊风散,朱砂超常规用量2.5倍;小儿清热片,朱砂超常规用量0.4倍;小儿金丹片,朱砂超常规用量2.5

倍等等。

而且,在2005年版《药典》中收载的46个含朱砂的中成药中,只有7个品种要求测定硫化汞含量。如果承认硫化汞是产生药效和毒性的前体药物,就应该要求所有生产企业必须测定中成药中硫化汞的含量,以控制含朱砂中成药的用药风险。

含朱砂中成药应再评价

我国对中成药的再评价工作远远落后于化学药品。严格的、科学的再评价可以确定药物疗效、毒副作用、效益/风险比、性/价比及其在同类药物中的位置。可是我国《药典》中的中成药,绝大多数没有经过再评价,同类产品之间的比较性再评价更少。为了促进中药现代化、国际化,首先对《药典》中收载的含有有毒药材(如朱砂、雄黄)的中成药进行全方位的再评价很有必要。

在我国《药典》中收载的含朱砂的中成药中,有相当一部分方子按中医药理论分析,配伍朱砂是没有必要的,或是不合理的,或可以用其他药材替代。如已有一些动物实验证明,朱砂在安宫牛黄丸中并不是必需的,甚至是不起作用的。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基础、临床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的科研人员,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去考察和再评价含朱砂的复方制剂,以便在修订药品标准时删去无用而有毒的朱砂组分,对在制剂中必要的、起有效作用的朱砂作出含量范围要求,以及制定一系列安全标准和安全用药规定,为保障用药安全,促进中成药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更加科学的支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