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种驯养野生动物"解禁"蛇青蛙仍挂禁牌

时间
2003-08-14

本报讯8月13日,根据国家林业局发布的通知,我省正式对24种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解除“禁令”。至此,我省非典期间遭禁的驯养果子狸、梅花鹿等又可以上餐桌了,但蛇、青蛙、熊依然禁牌高挂。

我省是全国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大省。由于非典禁令的封杀,特种养殖大户们为此急得团团转。如今禁令解除,这些养殖户们吃下了“定心丸”。省野生动物驯养中心的朱主任闻讯即喜。非典期间,存栏的1000多只果子狸遭禁,但他坚信果子狸是“无辜”的,照常驯养。如今1000多只果子狸只只肥胖可爱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通知,蛇、青蛙、熊并不在解禁之列。

省林业厅专家王国平解释,蛇的人工繁殖难度大,成本高,经营户主要靠大肆捕蛇牟利,这本身就是非法的。青蛙野生资源丰富,真正饲养的并不多,一直禁止上桌。熊在我省养殖总量不大,野生熊属顶级保护,因而也未解禁。

通知还要求,对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产品依法经动物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还要按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对解禁的外来物种,在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利用、进出口等各个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其逃逸至野外,避免对自然生态造成危害。

我省正式解禁的24种驯养野生动物是:果子狸、野猪(仅限杂交种)、梅花鹿、海狸鼠、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野鸡)、蓝孔雀、鹌鹑、虎皮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鳄龟、中华鳖、虎纹蛙(仅限外地引进的一个蛙类)、蝎子、蜈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