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点传染病中狂犬病致死最多

时间
2003-07-18

卫生部16日公布2003年上半年全国重点传染病疫情。出乎人们意料,位居重点传染病死亡数和病死率榜首的,并不是上半年曾令人们同仇敌忾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而是一个古老的疾病:狂犬病。

相应的数字支持这个统计,今年1月至6月,狂犬病在去年高居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和病死率首位的势头依然不减,发病人数达到545人,比去年同期超出89人,其90%左右的病死率,使患上这种疾病的人绝大多数不治。

狂犬病在我国流行已久,自1951年起开展全国性灭犬活动,狂犬病控制工作大见成效,但20世纪70年代以后疫情又开始上升并日趋严重。2001年全国狂犬病发病891例,死亡854例;2002年全国狂犬病发病1122例,死亡1003例。

狂犬病疫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当前群众养犬逐渐增多,城市的宠物犬、农村的看家犬等数量明显增加;养犬人由于犬只注册、管理费较高等因素而逃避注册,而有关部门对此又管理不严;部分地区人用的狂犬病疫苗冷链运转及管理不当,导致疫苗质量无法保障;部分群众犬伤后不能进行正规的伤口处理,或因为价格较高等因素不接种狂犬病疫苗等,导致死亡。

重大传染病是不是越来越多?

6月22日,北京“双解除”前两日,卫生部通报了发生在各地的包括乙脑、伤寒在内的疫情,此举被媒体们称之为“六大疫情的公布”。未满一月后的7月16日,卫生部又将今年上半年27种法定重大传染病的情况公之于众。

卫生部频繁公布重大传染病疫情,招致人们频繁探问:重大传染病疫情是不是越来越多了?

卫生部新闻办一位新闻官摇头否认:“传染病疫情没有上升,除了新增法定传染病非典外,其它的绝大部分呈下降态势。”

翻检历史可以鉴今,我们曾经讳言过传染病。

1988年春季上海甲肝暴发,夏季北京红眼病暴发,涉及者众,但当时几乎未见到对这两种传染病的跟随性报道。即使是作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部,也只是在甲肝被控制后解说了一下疫情——其时,上海市因食用毛蚶而导致甲肝者已近30万人。

疫情公布的法律框架搭建于1989年。于当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疫情,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

但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尽管可以恃法而行,卫生部门显然缺乏对疫情公布制度的实践;时至今年年初,卫生部也只是每年公布一次全国重大传染病疫情。

非典改变了以往疫情公布的情况。长达两个多月、每天用电视直播的方式公布传染病疫情的作法,不仅是在中国公共卫生领域,恐怕是在全世界也开创了一项纪录。

可以让人们抱以极大预期的是,非典还将改变今后中国重大传染病的疫情发布制度——疫情来源于社会公众,也属于社会公众,作为一个日益增强服务性的政府,为公众提供更完整更准确更透明的疫情信息,也是其职责的一部分。公开疫情信息,是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一面;如果我们什么都懵懂不知,又谈何防治潜伏在身旁的传染病?

至此,我们可以准确地解读卫生部新闻官所言:重大传染病疫情公布的频率高于往常,不代表着今年各种可怕传染病的全面肆虐,而是事关百姓重大利益的传染病情况的逐渐透明,区别只在于说还是不说。

新闻背景:狂犬病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系统的传染病,是人畜共患的疾病,已感染狂犬病毒未发病的动物同样能使人发生狂犬病。

人的狂犬病绝大多数是由带狂犬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而感染发病。潜伏期短到10天,长至2年或更长,一般为31天至60天,15%发生在3个月以后,视被咬部位距离中枢神经系统的远近和咬伤程度,或感染病毒的剂量而异。

狂犬病往往有一个短的前驱期,约1天至4天,表现为中度发热、不适、食欲消失、头痛、恶心等;然后进入神经系统的症状期,约2天至20天,出现应激性增高,胸部压迫感、胸痛及气流恐怖症,即用风吹面部时会引起咽喉部肌肉痉挛,这是一种典型的症状,有助于诊断。伤口部位有疼痛或各种异样的感觉,有的病人伴有对光、噪音和感觉剌激的应激性增高,通常表现有肌张力增高和面部肌肉痉挛。交感神经系统病损后出现多汗、流涎、狂躁行为、焦虑、痉挛性痛性肌肉收缩,在吞咽时咽喉等部位的肌肉痉挛而怕饮水,故又称恐水症。

在症状出现后的14天内,病人往往在痉挛后出现继发性呼吸和心衰竭,昏迷而死亡。狂犬病有疫苗可供预防,但无特异的有效治疗,发病后90%以上病人都会死亡,因此做好预防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