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203医院发布芥子气中毒临床治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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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5

本报讯 22日上午,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与解放军203医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8·4”事件近期伤亡情况。新闻发言人说,截至2003年8月22日上午10时,203医院累计收治芥子气中毒患者43人,其中死亡1人;临床治愈10人(分别于8月20日、21日出院);现正在接受治疗的中毒患者32人,其中重患5人,病情稳定者27人。记者从解放军第203医院了解到,该院制定了“8·4”芥子气中毒患者出院须知。

记者看到,这份出院须知注明临床治愈出院的标准是:皮肤,Ι度损伤有色素沉着者可出院;浅水泡,经治疗后创面愈合可出院;深水泡,面积比较小经治疗后创面愈合可出院;眼损伤,经治疗后眼睑水肿、结膜充血消失可出院。

出院须知指出,芥子气中毒皮肤损伤愈合后,轻者有黑色素沉着,数月后有可能逐渐消失。较重者出现皮肤色素紊乱,为大理石样花斑。再重者 如植皮术后 可有轻度疤痕。愈后的皮肤较易过敏、搔痒,对理化刺激敏感,有时可能皮肤发痒、红肿等。眼损伤者,对理化刺激比较敏感,有时可能有怕光、流泪、甚至有疤痕形成,芥子气中毒容易使一些慢性病加重。另处,芥子气中毒感染,有可能反复发作,或引起其它后遗症。

据了解,目前,经临床治愈出院的10名患者普遍表示,担心出院后会有后遗症,另外,就后期一旦复发的治疗费用以及今后的赔偿问题,10名患者和他们的家属都表示出了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