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卫生界建立三级承诺制

时间
2003-08-12

本报讯(记者周勇)河南省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卫生系统从10个方面将承诺内容量化、细化,向社会公布,并由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单位对社会、科室对单位、个人对科室三级承诺制,实施责任追究制。

10个方面的承诺内容主要包括:拒收“红包”;拒收提成费、药品临床促销费和各种形式的药品回扣;不搭车开药、搭车检查,不乱检查;科学施治;文明服务;坚持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坚持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坚持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坚持收费项目、标准和办事程序、处罚结果公开;坚持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

河南省卫生厅日前与直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根据不同情况将具体目标进行了量化和细化,并明确院(站、所)长为单位纠风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