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中发[2003]10号

时间
2003-10-16

湘卫中发[2003]10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

表彰2001年~2002年度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市的决定

近年来,全省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带领广大中医药人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医药政策,落实国家城镇和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努力完善中医管理体系,加强中医行业管理,深化中医机构内部改革,狠抓中医行业内涵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实施科教兴业战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中医工作先进市。根据全省2001~2002年度中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及综合工作评价,经研究,决定授予衡阳市、怀化市、湘潭市、郴州市为“2001~2002年度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为我省中医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OO二年九月二十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2003年9月20日印发(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