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召开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会议

时间
2003-10-16

湖南省召开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会议

2003年9月28日,湖南省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工作会议,全省各市州卫生局分管中医工作的局长、中医科科长,各级中医医院院长,中央在湘及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近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霖出席了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发表了重要讲话。甘霖副省长强调指出,加强中医药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是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发展医学科学的要求,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全省经济的要求,因此,《中医药条例》的颁布施行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甘副省长要求必须加强中医药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中医药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特色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尤其要求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以《中医药条例》为准绳,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中医药事业的意识,进一步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保障政策,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规范中医药管理,切实履行好《中医药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湖南省卫生厅厅长刘家望在会议上全面总结回顾了该省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了目前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医药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一是切实抓好《中医药条例》的贯彻落实。要有组织地系统学习《中医药条例》,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广泛宣传《中医药条例》,关键是对照《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全面加以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要抓好农村中医药机构和服务功能建设,积极向农村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努力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业务素质,扎实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建设;三是着力抓好中医药内涵建设。要加强中医药机构的内涵建设,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学术建设;四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SARS防治中的作用。要按照全国、全省防治非典工作会议精神及《2003~2004年度湖南省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防治非典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凡是省内发现非典病人,中医药要尽早介入,全程参与,而且要百分之百的参与,这次会议,不仅将湖南省宣传贯彻《中医药条例》的活动推向高潮,更重要的是强化了依法管理中医药事业的意识,对促进中医药行业走上依法治业的法制化轨道,确保该省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