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零售将凭处方

时间
2003-11-10

本报讯(记者金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出通知:加强抗菌药物的监督管理,从明年7月1日开始,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将在全国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零售药店抗菌药物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工作,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强抗菌药物的监管,特别要检查注射剂、抗菌药物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的执行情况;同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对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分析和研究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趋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