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检查在即

时间
2003-08-04

本报讯(记者李玉花张灿灿)卫生部和教育部决定今年8~9月份对全国城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这次监督检查包括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集体和私人举办的各类托幼机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托幼机构环境与设施安全、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机构和人员资格等。监督检查采取省级自查和国家级抽查的方式进行,每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查150~200所城市地区托幼机构,100~200所农村地区托幼机构。卫生部将在全国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查50所托幼机构。国家级抽查将采取现场观察、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取样实验室检测等办法进行。为保证监督检查质量,卫生部近日在北京举办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目前,全国有托幼机构11万余所。由于各地经济、文化、卫生工作发展不平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的执行也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放松了对托幼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卫生保健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入园前不进行体检;儿童生活环境欠佳,活动与休息场地狭小,活动室通风不良;膳食不合理,特别是农村地区托幼机构缺乏儿童营养指导,有的园所不会进行科学的食谱设计和营养计算;托幼机构的保教人员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得不到很好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