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恢复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工作

时间
2003-09-19

本报讯 (记者刘娟) 关闭了近10年的哈尔滨市医疗市场再次向个体和民营医疗机构敞开。哈尔滨市卫生局近日发出通知,恢复对个体、民营医疗机构的审批工作。

哈尔滨市卫生局的通知明确指出,新一轮审批注册重点是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投资额度大、上规模、上等级的民营医疗机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允许民营企业和个人收购政府办和企业办的医疗机构;允许国有医疗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转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上性质的审批登记将优先处理。对个体诊所的审批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据哈尔滨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介绍,近期黑龙江省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允许在控制数量的条件下,重新开放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的审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医疗市场将逐步放开,这也是哈尔滨将医疗市场再次向个体和民营医疗机构敞开的原因。

哈尔滨市卫生局下发的通知中还要求,精神病、性病、传染病、妇产科、血液病、肿瘤科医疗机构,除医疗美容以外的门诊部均不予受理审批注册。药品生产经营部门设置医疗机构暂不受理。医疗美容机构、口腔科、康复、老年护理医疗机构则被列为优先发展设置的科目。但对这些种类医疗机构的审批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据悉,通知下发以来,各区县卫生局接到了大量的咨询电话,已有若干家民营机构提出在哈尔滨开办医院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