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合作医疗惠及近亿农民

时间
2003-10-2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发布一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据卫生部提供的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新型合作医疗已经覆盖全国29个省份316个县,惠及9600余万农村居民。

在推进农村卫生工作中,许多地区制定了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规划,普遍增加了农村卫生投入,并以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作为中心工作。云南省在原有投入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增加8000万元用于卫生院的建设,四川省也增加1000万元扶持卫生院。作为卫生院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国已有60%的乡镇卫生院上划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推动了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吉林省有的县医院到乡里开办扶贫医院,建立县乡驻村医生制度,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为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部与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县、乡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据了解,承担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的民政部正在与有关部门制定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意见,研究救助对象、大病的界定以及救助方式和标准,争取尽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