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止试验人体卵核移植

时间
2003-11-05

近日,中国和美国媒体纷纷披露一条新闻:中美科学家联手打造有一个父亲和两个母亲的孩子。该试验因被指责类似于克隆人技术而终止。为了给“类克隆”讨个确切的说法,记者采访了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卫生技术管理处处长于修成。他说:“最近中外记者要求采访的电话不断,媒体对此兴趣十足令人感到惊讶。其实核移植技术与克隆技术并不是一码事。”

据报道,接受试验的是一名30岁的中国妇女,她因卵子存在问题而无法通过常规试管方法受孕。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教授詹姆斯·格里福与中山大学生殖医学专家采用一枚捐赠者的卵子在试管内受精后,将其卵核去除,然后将这位30岁妇女与其丈夫的受精卵的卵核植入卵浆中,由此成功培育出5个三基因胚胎。这就好比将不孕夫妇受精卵中的“蛋黄”,置入供卵者受精卵中已被取走“蛋黄”的“蛋清”里,借助供卵者健康或年轻的卵浆,即“蛋清”培育自己的胚胎。这样胚胎中99%的遗传物质仍是不孕夫妇双方的。

专家们将采用这种技术获得的5个有三人基因的胚胎植入该妇女的子宫,其中3个胚胎发育成长,让这位妇女怀上了三胞胎。一个月后,为了保证其中两个胚胎的健康发育,专家将一个胎儿进行了流产,但另外两个胎儿先后在怀孕24周和29周后死亡。目前,胎儿死亡是否与核移植过程有关仍不清楚。但参与该研究的专家称,胎儿死亡与核移植无关。这项实验在美国引起了众多的质疑,在中国也受到关注。有评论认为,这项试验采用了类似克隆的技术。

于修成说:“核移植技术与克隆技术根本就是两回事,尽管技术程序和方法上有相似之处,但克隆是无性繁殖,99%的遗传物质是从同一个个体细胞所有者拷贝来的;而核移植是有性繁殖,移植的是受精卵的核,46条染色体的遗传物质属于夫妇双方,线粒体的DNA则来源于提供卵细胞浆的女性,因此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据了解,中山医科大学事实上只是这项实验的中方合作者。早在1998年的美国生殖医学会年会上,该实验的开发者———美国纽约大学格里福教授就曾公布过他的设想。在场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官员当场作了记录,禁止本国科学家再作关于卵核移植技术的研究。该局认为,这种试验的安全性无法保证,同时又涉及DNA在不同细胞间的转移,应该受到与克隆人技术相同的管辖。于修成说:“我国自2001年2月20日以来,陆续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在实施的一年多里感到尚有局限性,因此,去年3~9月间召集国内有关专家多次修改相关的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中山大学附一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周灿权也参加了修改工作。当时,专家们就提出应该禁止核移植技术应用于人体,周主任回去后就停止了该中心的这项试验研究。”

“这一试验之所以在中国被禁止,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于修成说:“首先是该技术目前尚不成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诸多潜在和不可预测的风险。例如,新生命的遗传物质来自三方,第三者提供的卵浆中线粒体带有1%的遗传物质,这就涉及伦理问题;二是在原核时期进行人工操作有一定的风险,有损害遗传物质的可能;三是第三者卵浆的功能对移植受精卵核有什么影响还没有科学结论。目前国际上对此尚没有一个客观可靠的判定标准,临床与实验室尚不能判断卵细胞浆的功能状态,用这种未确定的技术使人受孕,孕妇和胎儿都可能承担风险和伤害。”事实上核移植技术目前在全世界尚没有成功的报道。

据国际妇联组织1990年的报道,世界不孕症患者占育龄人口的8%,在不孕症患者中,需用试管婴儿技术的仅占其中的10%,目前试管婴儿的技术日渐成熟,一些不孕不育者可通过试管婴儿技术来实现有孩子的梦想。可以推测,需用核移植技术来治疗的人更是微乎其微。今年10月1日,卫生部实施了重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中规定,在尚未解决人卵胞浆移植和人卵核移植技术安全性问题之前,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和人卵核移植技术。于修成告诉记者:“从目前情况看,还不能证实在人体上实施核移植技术的安全性,而且进行人卵核移植实验需要付出非常大的代价。再者,如果为了极少数人的利益而伤害了整体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显然也是不妥的。当然,在动物实验研究成功的基础上,在确立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帮助极少部分人实现要一个健康孩子的愿望,也是医学科技工作者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