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十省区GMP两级认证及新开办企业筹建审批工作座谈会召开

时间
2003-08-05

2003年7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司在西宁召开了西部十省区GMP两级认证及新开办企业筹建审批工作座谈会。会议就开展GMP两级认证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新开办药品企业立项情况进行了座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邵明立到会并就开展两级认证工作作了讲话。他指出:开展两级认证工作是全面贯彻《药品管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规范监管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提高省一级药品监管水平和药监执法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把依法授权的职能交给省级局负责,也是提高省级药品监管工作和监管人员权威性的途径。他要求各省药监部门在现有基础上,要在组织机构、法规、程序、队伍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两级认证体系。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注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要协调解决好对全局有影响的情况和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今后还将把GMP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支持和推动GMP两级认证,但将更多的偏向于做好提高性的培训,普及性的培训工作将主要依靠地方开展。各级药监部门在认证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中央和地方药监部门两个积极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注意解决重大的、具有共性的问题,各省局要把辖区内的工作做好,不能等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一揽子解决问题。建议各省区针对认证工作,开展区域间的交流,可以用短、平、快的办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邵明立强调,开展GMP两级认证要坚持统一标准,保证质量,规范监管,促进发展的原则。要保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级认证具有同等效力,就必须坚持统一标准,确保省级认证的质量。要通过开展两级认证,达到规范监管,促进发展的目标。他进一步重申,2004年6月30日前未通过认证的企业,届时必须依法停止药品生产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证中心主任等领导同志和青海、甘肃、云南等西部十省区药品监管局的领导以及安监处长参加了座谈会。

会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司还在西宁举办了西北五省区GMP检查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