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表彰基层优秀中医药工作者

时间
2003-11-10

本报讯 (记者黄亚博 通讯员郁忠新)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配套活动内容,江苏省近日集中表彰了一批基层优秀中医药工作者。

为使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深入广泛进行,促进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强中医药队伍的基层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和社区服务中的优势,鼓励优秀中医药人员坚守基层阵地,由江苏省中医药学会负责实施,在江苏县以下全民、集体、民营、社区服务等医疗单位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者中较大规模开展了基层优秀中医药工作者评选和奖励活动。评选对象为:从事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临床一线工作15年以上,在当地有一定名望和声誉,有一技之长,具有中医传统特色优势的专科带头人及祖传中医药的学术继承人等中医药工作者。经过基层单位和学会组织推荐、各市初选、专家复议、省学会终审评定,最后决定对孙剑秋等72名“江苏省首届基层优秀中医药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