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肝苏成为首个中成药原产地域保护产品

时间
2003-12-12

本报讯 记者熊昌彪昨日从国家质监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古蔺肝苏日前已经被国家质监总局正式列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品种,这也是我国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首个中成药。据有关专家介绍,此举意味着“古蔺肝苏”这个名称和标志未经授权不能随便使用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其专用标志,不得销售这种产品。

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产品,其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据专家介绍,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是针对“名优特”产品的一项特殊的产品质量监控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目的在于保证产品的质量、附加值及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目前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以原产地命名注册的产品与一般产品相比,拥有高知名、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优势,成为开发当地经济潜力的有效手段。此外,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作为知识产权还将受到世贸组织有关协定的保护,货物出口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古蔺肝苏的生产企业———四川郎中药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古蔺肝苏已经出口到美国、加拿大以及中东各国,由于其疗效确切,无毒副作用,德国和美国的一些实验室已经开始对赶黄草(古蔺肝苏的原材料)进行深入研究。因此,要保护我国民族经济和资源,适应竞争,必须抢先对古蔺肝苏进行原产地域保护。目前郎中药业正在进行赶黄草第二代制剂的研究开发,包括多种新剂型和增加新适应性的新药,投放市场后可实现由目前赶黄草制剂-肝苏颗粒年销售收入的7000万元增加到2亿元,利税6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