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医院实行委托经营两权分离

时间
2004-12-24

本报讯

江苏省南通市中医院作为南通市公立医疗机构经营权和所有权“两权分离”改革试点医院之一,近日与市卫生局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责任书”。

医院实行“两权分离”改革后,医院现有国有资产为国家所有,由市卫生局代表政府,委托医院经营管理责任集团,对医院的医疗服务工作和资产实行综合目标管理。市卫生行政部门仍拨给医院原有财政拨给的人员经费,医院按上年末净资产的1%缴纳事业发展统筹金。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对医院的医疗和经营行为负总责,医院副职落实相应的责任系数。责任集团成员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经营风险抵押金,任期届满经考核后返还经营风险抵押金。委托经营期内,医院经营管理层享有的权利为经营决策权、内部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自主分配权、资产处置权和受法律保护权。根据责任书的规定和年度工作目标,市卫生局将对院方进行考核和审计。考核采用百分制,满80分为合格,考核分低于80分的,将适度扣减风险抵押金。

实行托管后,医院将根据托管经营的新要求,在以往改革的基础上,对科室实行托管经营,进一步落实院科两级责任制,不断探索与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实现责、权、利的协调统一。(小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