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传统医学发展情况

时间
2005-01-13

一、背景情况马来西亚的传统医学是由印度、中国的商人和移民所带来的,但是从未取代马来西亚的本土医学体系。另一方面,由印度人、阿拉伯人带来的伊斯兰医学导致了传统医学体系的较大改变,其中也有朝鲜人的传统治疗方法。马来西亚医学体系的多样性反映了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和土人等多种文化遗产。除了对抗医学之外,马来西亚的主要医学体系包括阿育吠陀(AYURVEDA)、悉达(SIDDHA)、尤那尼(UNANI)、中医药学以及其它的传统医学如传统医学人员提供的治疗方法、灵魂医学(SPIRITUALISTS)、正骨医学、传统接生法及其它的在家庭中应用的医药疗法。被认可的医学还包括顺势疗法、自然疗法、反射疗法、芳香疗法、指压疗法等。传统的马来医学可以追溯到印度尼西亚。这种医学实践主要在农村地区的马来人当中流行,主要依靠传统经验和观察,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一代一代流传下来。传统的治疗方法包括对水念动咒语并让病人饮下该水;内服或外用草药;赠送护身符;用菩提花或圣水进行特别的沐浴等。实际应用中一般都超过一种以上的方法,由一名以上的传统医师到场。可以确信中医药是由工作在锡矿的中国移民带到马来西亚的。这些移民带来了草药,也带来了其它的疗法例如针灸。中医师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被称为“SINSEH”,目前,传统中医药也在城市应用。悉达、阿育吠陀和尤那尼等所有的传统的印度医学体系都在马来西亚被应用,这些医学体系中大部分的药物来源于植物、矿物和动物。草药和草药产品从印度进口,其剂型主要有片剂、油剂、药膏、金属和矿物质的混合物以及草药粉。二、统计数据1996年第二次国家卫生和发病率调查发现,2.3%的抽样人群看过传统、补充或替代医学医生,3.8%的人利用西医和传统中医两种医学,尽管尚无统计数字,但是,传统医学主要由传统医学提供者提供,而对抗疗法医生除提供对抗疗法外,也提供补充和替代医学。在马来西亚,传统、补充与替代医学产品的年销售量估计在10亿马币,而西药市场大约在9亿马币。马来西亚全国大约有12名脊柱指压疗法师。三、法规情况马来西亚政府正式承认和采纳的医学体系是对抗医学。1971年医学法第34条第1款包括了下述较宽的一般豁免内容。基于法和规定的第2款的有关内容,法确信不得影响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头衔、称号或描述去诱导别人相信其具有根据现代科学方法实施医疗或手术的资格,依据马来西亚、中国、印度及其它土著医学方法实施治疗,要求和收取合理的相关费用的权力。第2款限制了对抗疗法的治疗师治疗眼病,如同1952年的毒药法严格限制对抗疗法的医师应用一些特定物质。除此之外,在马来西亚,没有其它的法律影响传统医学,但是,有许多传统医学产品及其销售的法律规定,如1952年的毒药法,1952年的药品销售法,1956年的销售广告法,1984年的药品和化妆品管理规定等。1992年始,传统医学产品需要登记。药品管理局负责药品的登记工作,也负责药品的质量与安全。要求每个传统医药厂需通过GMP,进口需通过GSP(Good Storage Practice),顺势疗法的产品需在国家药理和药品管理委员会注册。过去,政府在传统医学的实施中采取了中立的立场,但是,随着人们认可了传统医学、补充和替代医学在目前和未来对卫生保健的贡献,政府目前在考虑将传统中医学引入到正规的卫生体系中。马来西亚卫生部成立了由各界人士参加的补充医学混合委员会,为卫生部长制定国家管理传统中医药学的政策、战略提供建议和参考。正在拟议中的国家传统医学政策鼓励建立传统医学医师的自我管理组织,提倡该组织建立一套传统医学成员的认证系统,以保证行医人员的质量为正规的注册体系所认可和接受。还要求该组织建立正式的包括培训在内的医疗实践标准,定期对成员进行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培训。马来西亚卫生部在家庭保健司初级卫生保健处内设立了传统中医组,负责管理、监督及实施卫生部政策,加强国内和国际的合作。在马来西亚没有脊柱指压治疗师的法律。四、教育与培训最近,传统中医药的有关组织向那些在得到认可的大学中接受培训的传统治疗师们签署了批准行医的证书,该证书为商业资格证书。顺势疗法将作为新设立的生物医学系中的一门学科被引进到大学。五、保险覆盖目前,在马来西亚,尚无国家或私人的医疗保险含有传统中医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