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工离岗前职业病查体率仅为10%

时间
2008-12-01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在近日结束的职业病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一些隐性和潜在的损害劳动者健康的现象大量存在,被检查企业职工离岗前查体率仅为24%,农民工更是低至10%。

被检查企业中,职工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查体率也较低,分别为49%和60%,农民工仅为42%和37%。执法人员介绍,检查发现多数小型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不安排“三岗”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不全,职业病患者的权利无法保障。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单位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不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山东省这次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涉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93万多人,农民工26万多人。检查中,164家企业被行政处罚,其中警告及限期整改113家,警告并罚款7家,罚款44家,罚款金额共计181.92万元。另有1家单位已被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山东省职业病发病近几年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05年职业病报告病例达11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