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药能治病亦能致病

时间
2008-12-01

药物为的是治病,但用得不好,就可能致病。这是因为药物对机体的作用有两种效应,一是治疗的作用;二是达不到目的,甚至给病人带来痉的反应,这些反应统称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在治疗量下产生的与治疗无关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指剂量超大或长期应用出现的机体损害性反应);反遗效应(如服用催眠药物后次晨出现宿醉现象);特殊反应(如变态反应)等。在药品分类管理实行之后,不良反应也是患者要了解的基本药理知识。

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怎么产生的呢?

原来,药物进入体内以后,是以不同的浓度分布于全身各组织。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一种药物虽有自己喜欢去的地方,对某一两个器官特别偏受,但又都喜欢处处“留情”,各种器官组织都有或多或少地去沾一下。并不是象一些人想象的其一入体就会全部到病灶部位去了。即使是同一器官药物对其作用可能也是多方面的。一般地说,药物分布在某一个器官的浓度较高,就容易对该器官呈现出选择性地作用。当药物某一效应被用作该器官治疗时,对其它不需要治疗的正常器官而言这种作用就是多余的,其他效应就成了副作用。由些可见,产生副作用时的药理基础是药物对器官选择的“不专一”,作用范围广造成的,例如用阿托品治疗胃肠道绞痛时产生的口干等。因此副作用是药物的固有作用,又是随治疗目的而改变的,是用药过程中必须有的现象。

药物除可产生副作用外,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也可以产生对机体损害的毒性,例如链霉素治疗结核病有较好的疗效,但长期应用就可以产生耳毒性和肾毒性。

服药是双重的,可治病,也可致病,多种情况下利与弊是同时存在的,就看如何取舍了。如果是生病,服药利大于弊,当然要服用,反之,则不要轻易服用。常常见到一些人不听劝告,没病也去开一大堆“滋补药”回来吃;这实际上并没有好处反有坏处。更危险的是有些人听信江湖医生的鬼话,开一些所谓的“壮阳药”,“补肾药”等,为警醒人们谨慎用药,国内一位著名的药学专家常常告诫:“药物就是毒物”,以期引起对滥用药物的注意。

药物能否服用,要以医生的判断为准。不能迷信名、新、贵药、更不能心急乱吃药。要明确任何药物都可能有不良反应,对于广大的病人来说,既不要乱吃药,但也不要因噎废食不吃药。只要规范的对症下药,药物的不良反应就可以减轻或者避免。临床上常用的复方,就是以加强主药的治疗作用,或者联合解决几个症状,以及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为配伍目的的。例如,治疗消化性溃疡的抗酸剂复方氢氧化铝,含有氢氧化铝、三硅酸镁和颠茄流浸膏,氢氧化铝与三硅酸镁均具有抗酸作用,合用时可加强疗效,而铝盐可致便秘,镁盐可致腹泻,二者合用,可互相消除对方的副作用,而颠茄流浸膏具有对胃肠道平滑肌解痉作用,可缓解胃肠绞痛,所以复方氢氧化铝可同时具有抗酸及解痉作用,使消化性溃疡患者的腹部疼痛得到迅速的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