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禁忌症

时间
2007-03-13

足疗禁忌症

(1)妇女妊娠期间和月经期。

(2)足部皮肤有皮肤病,如足部皮肤上的脓疮、溃疡等。

(3)足部有新鲜或未愈合的伤口,或足部骨折。

(4)有出血性或出血倾向的疾病如尿血、呕血、便血等或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等病。

(5)病人患有重度心脏病如出现心力衰竭者,肾脏病如出现肾功能衰竭者,或心脑等疾病出现昏迷者。

(6)极度虚弱者、精神极度紧张者、皮肤高度敏感者、精神病(尤其是处于兴奋和狂躁状态时)。

(7)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如活动性肺结核、梅毒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