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早早期”用药需谨慎

时间
2008-03-09

在怀孕后两周内,一般很难发现自己“有喜”了,这段“早早期”可谓安全用药的“盲区”。故在准备怀孕期就医,就要主动和医生讲明自己正准备要小孩的情况,使医生在选取药物时有所顾忌。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内科门诊庄主任指出,有不少女性并不一定按照排卵期的规律排卵,发生额外排卵,可能在任何时候怀孕的情况。怀孕前三个月是妊娠早期,最容易受内外环境影响。有不少药物,如激素、磺胺、四环素类等,对胎儿造成损害是明确的;对于作用不甚明确的药物更要禁用。

药物的不良反应在整个孕期的不同时段,危害性是不同的。在受精后最初的两周,即3~4孕周,若受精卵受到药物影响可能有两种结局。如果药物严重危害了受精卵,导致它无法正常分裂、发育,就会在孕早期自然流产。另一种可能是,药物并没有对受精卵造成致命性伤害,受精卵就会通过超强的自我修复能力挽回损伤,并继续发育成一个正常的胎儿。还有,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的关键阶段,此时如果受到有害药物的作用也可致畸,因此这一段时间是致畸高度敏感期。所以,一旦怀孕,用药应格外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