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公布允许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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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6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目前正在对全国申请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不久将向全社会公布。

毛群安说,人体器官移植是现代医学技术的一个突破,为一些危重病人提供了救治的可能。但这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服务,在管理上涉及从器官捐赠到医院技术等多个环节,因此,只有获得国家批准的机构才能够从事这项服务。

“向公众公布审批结果有利于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毛群安说,除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批外,卫生部还将对医疗机构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的医师进行审核。未准予开展这项技术的医师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各地省级有关部门也不得为其发放有关资质证明。对违规开展这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相关条例和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罚。

毛群安同时表示,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目前器官供给短缺仍是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服务中最突出的问题。“只有更多的公众认识到捐赠器官可以挽救别人的生命,才能使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工作更好地开展。”(中国中医药报 记者:崔静 周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