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探寻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办法

时间
2007-06-28

吴仪副总理在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继承与创新是辩证的统一,必须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规范和管理办法”。讲话可以说是一语破的,道出了我国中医药管理的症结。

多年来,中央对中医药事业十分重视,医药卫生管理部门的绝大多数干部也是抱着善良的愿望,努力推进中医药的现代化与国际化,以期在科学昌明的时代让中医药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在这样的条件下,为什么中医药偏偏发展滞后呢?根本原因就是在管理上生搬硬套西医药的管理模式来管理中医药,结果是南辕北辙,事与愿违。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一直关注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也曾发表过“不要用管理西医的办法来管理中医”的主张。那么,中医药的特点和发展规律表现在哪些方面?中医药管理如何改进才能符合中医药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兹不避偏颇之嫌,愿就此问题发表几点管窥之见。

一医学史证明,中医药学的形成与发展,都是源于第一线中医药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实践,而不是出于科学实验。即使在科学实验已经进入中医药研究领域的今天,启动中医药创新的主要机制依然是他们的临床实践。如季德胜蛇药传自乞丐,云南白药创始于民间草药医生,现代研制的抗疟名药———青蒿素源于古书所载的民间疗法。

来自第一线中医药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经验,尽管还不够成熟,但在中医药知识增长发育的链条中,它们却是新的生长点。中医药学的发展规律决定了中医临床队伍的构成不同于西医,除了医师和助理医师以外,还应该承认初级中医临床工作者的执业资格,其中包括达不到医师、助理医师标准的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乡村医生、草药医生,以及依靠少数验方治病的一技之长者。甚至在广大人民群众之间也应允许进行互助式的简易医疗,如拔罐、刮痧、穴位按压等等。这样做,不但保证了中医药知识增长的链条不致中断,而且还有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掌握的材料表明,许多出身于民间的中医,由于他们得到了家庭、老师的口传心授,加上个人努力钻研,所以他们往往怀有独特医疗技能,中医药特色更加突出。如福建的郑伟达医生出身于中医世家,他以家传验方为基础研制的抗癌中药,不但病家欢迎,而且还得到吴孟超等一批著名专家的认可。江苏的朱汉章医生原本出身于赤脚医生,他通过反复的实践与探索,创立了引起国内外医学界瞩目的针刀学科,成为中医现代化的成功范例之一。

二中医药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技艺的特点,望色、诊脉、处方遣药、针刺手法、推拿手法、正骨手法等如同文物鉴定、棋艺、绘画、书法一样,高手与初学者之间可有天壤之别。很多深奥之处,往往是可以意会不可以言传,需要老师手把手教。

因此,师带徒的传承方式应在中医药教育里占有重要位置,不但应该在中医临床队伍的各个层次里放手推行师带徒,还应考虑在现行的中医药院校教育中把课堂教育与师带徒结合起来,以期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领悟深度。只要把师带徒的教育方式制度化,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和技术就会源源不断,生生不息。

三中医诊疗不同于西医,除非为了中西医结合或为了科学研究,一般不需要医技科室的配合,一个人就可以完成从诊断到治疗的全部过程。正因为中医临床工作者是带有个体劳动性质的复杂脑力劳动者,所以从古以来就多以个体行医的方式为社会服务,今天中医走向世界,也多是在国外开办个体诊所。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个体诊所凭借的是良好的疗效与服务,更能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

近些年,我国的中医个体诊所和中医门诊部虽然日渐增加,但仍然面临着很多不合理的限制。不少老中医退休以后,想在家里给病人看看病,既可发挥余热,又可怡养天年,可就是申请不到执照,只好赋闲,这对中医药事业来说,实在是不小的损失。放宽对中医个体开业的限制,让他们同公立中医院的医生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将会推动中医药事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四我国有县以上公立中医院两千多所,在我国中医药事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令人担忧的是不少中医院名不副实,名曰中医,实际却是以西医临床为主。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不在中医院本身,而在管理部门。一是医药卫生管理部门对中医院和西医院的业务分工缺乏明确的界定和监管措施;二是物价管理部门不了解中医的特点,给中医诊疗规定的收费标准远远低于西医。以北京市的规定为例,中医治疗从四诊到处方一次收费四元,针刺一次收费四元,艾灸一次收费二元。这个标准连成本都不够,又怎能与西医检查动辄几百元相比?三是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有关部门不是以中医临床标准鉴定有无诊疗失误,而是以西医临床标准要求中医院承担责任。以上三方面的原因,逼着中医院无路可走,只得弃中从西。由此可见,要使中医院姓“中”,首先应解决的是行政管理问题。

五在科学昌明的今天,让中医药学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逐步实现中医药现代化,是当代中医药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的问题,不是该不该现代化的问题,而是如何现代化的问题。多年的中医药研究工作经验证明,如果抛开中医药的理论思维与诊疗特色,一味按照西医药的研究思路来研究中医药,结果只能是西医化,而不会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医现代化。怎样才能避免中医药研究偏离方向呢?还是应该从行政管理入手。凡有关中医药的科研规划制定、科研机构建设、科研经费投放、项目招标指南、科研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等等,都应把体现中医药理论、突出中医诊疗特色作为先决条件。有了管理部门的正确引导,中医药研究者自会修正自己的研究方向。

六当前社会上有一种医药分家的论调,这种论调对于西医西药来说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西药知识来源于实验研究,只是完善以后才作为药品进入临床,为西医所用。而中医中药则不然,研究出疗效优异的一方一药,靠的是长期的临床探索,反复验证,有的甚至于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近年来,由于管理部门不承认草药医生和靠验方治病的一技之长者,不给师承医生以执业资格,对于中医临床机构的内部制剂又采取很不适当的限制措施,已经导致一些有效的治病经验传承中断,或者流出境外。如果中医与中药彻底分家,其严重后果将不堪设想。前不久云南省几家媒体报道,由于昆明市药监部门查抄了西山区残联康复医院陈欣研制的没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抗癌中药,引起病人强烈不满,后经记者调查,该药确实使有些生存无望的病人获得了新生,所以病人要求继续供药,这就使得药监部门和陈医生都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据了解,境内外有不少商人愿出高价收买陈医生的处方,陈医生坚决拒绝,表示待继续研究完善后将无偿地捐献给社会。这个事例表明,管理部门关于内部制剂的规定,多么脱离实际!

以上六点看法,仅是举其大略,抛砖引玉而已。由于中医药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容易发生政出多门的现象,因此非常希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能够发挥主导作用,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医药法的起草和现行法规的修正,拿出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规律的主张,俾使中医药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作者:中国中医科学院王雪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