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游泳当警惕细菌感染保健常识

时间
2008-12-08

立夏后,随着气温节节攀升,到游泳馆游泳消暑逐渐成为市民推崇的运动之一。5月9日,记者在市内几家游泳馆采访时发现,尽管各游泳馆都要求进入游泳馆的游泳者必须办理健康证,但体检办证却流于形式,无法起到防范的作用。对此,兰州市卫生监督部门表示,将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出现游泳馆内病菌感染事件。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应该选择卫生有保障的游泳馆游泳锻炼。

据兰州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游泳场馆池水应清澈透明,颜色湛蓝,水中能见度较高,约在15米以上,池底没有沉淀物,池水泡沫消散时间在15秒内。说明池水的换率适宜,通过闻即能判断池水是否消毒,且没有其他异味,洗脚池有流动水流,更衣室、淋浴室、厕所应没有积水,无特别异味。

据介绍,,兰州市内一些大的游泳馆的水质基本能保证合格,但馆内的公用扶梯、公用水龙头以及池边的躺椅容易被人们忽视,容易成为病菌的传播媒介。所以提醒市民在游泳馆不要将贴身衣物直接放在公用衣柜,不要用公用的拖鞋、浴巾、毛巾,游完后及时沐浴,以避免传染。如果有可能还可用一些含碘的洗液稀释后擦拭皮肤,然后冲洗掉。其次,游泳后用氯霉素或青霉素眼药水点眼睛。此外,游泳衣要用肥皂清洗干净,并在太阳下晒干,但不宜长时间曝晒。

本报记者 崔亚明